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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马来西亚之旅(七)兰卡威

  我到兰卡威的第一天就不顺利。我订的酒店在兰卡威东南角的瓜镇附近,位置比预想中偏僻许多,简直是在深山老林之中。周围的树林有很多猴子(酒店警告不要把垃圾留在门外,会引来猴子),一直能听到鸟叫虫鸣。好巧不巧上山去酒店的路坏了,进出酒店都要坐酒店提供的接驳车,很不方便。房间内的设施很简陋,隔音很差。这家酒店的房间环绕着一个露天游泳池,晚上请了歌手在游泳池旁边的吧台唱歌,一直唱到很晚,吵得我没法睡觉。问了工作人员才知道歌手每周至少要来唱三次,这件事完全没有在预定酒店时提起。我只住了一晚就退房了,搬到了西南边的珍南。 在搬到珍南之前,我在瓜镇逛了一天。往好听了说,在这里可以体验到当地人的生活气息;往差了说,这里根本不是个旅游城市,不值得一来。镇上唯一的景点就是巨鹰广场,广场上有一个巨大的展翅老鹰雕像。这种红褐色老鹰是当地著名的动物,据说兰卡威就得名于此。后来我在参观红树林时,导游解释严格来说这并不是一种鹰,而是鸢。鹰、隼、鵟、鸢、鹞这些猛禽,我想一般人都很难分清楚,口语中就笼统都称之为鹰了。 我临时换的这间旅馆位置很好,步行十分钟就到了珍南海滩。缺点就是附近停车场野狗很多,下雨时会整夜嚎叫,很瘆人。珍南海滩虽然有过于商业化之嫌,但是到了这里我才感觉度假开始了。 我在兰卡威这一周很懒散放松,多半时间都在看书,没做太多活动,只挑几个印象比较深的说一说。 我先去了兰卡威海底世界。这里面积很大,不仅有海洋动物,还有许多热带鸟兽。最漂亮的是水母,在灯光映衬下太梦幻了,简直是外星生物。 天空之桥是兰卡威为数不多的必去景点之一。这座桥有一百多米长,海拔七百米高,像是浮在空中的一条银色鳗鱼。我平常本来有点儿怕高,在这里却并不觉得很惊险,大概是因为身边游客太多了吧。 后面几天我又搬到了兰卡威北边的丹绒鲁,这里有兰卡威最好的海滩。因为交通不便,这边反而游客稀少,比珍南安静许多。住在这边的一大好处是离红树林很近。红树林是兰卡威最大的特色,不仅可以看到红树林奇观,还可以参观蝙蝠洞、喂老鹰,足够玩上一天。这里的动物习惯了人类饲喂,已经懒得自己觅食了。听导游说新冠期间旅游停业,这里的猴子一时之间不适应没人喂食,甚至跑到附近的镇上去了。 最后聊聊美食。因为兰卡威是我在马来西亚的最后一站,我带着「查缺补漏」的心态,吃了之前遗漏的美食。 马来西亚好吃的东西太多了,我一直到了兰卡威才第一次吃煎蕊和肉骨...

马来西亚之旅(六)槟城

  我早起乘火车从怡保去北海,然后乘渡轮前往乔治市。我好久没坐船了,上次还是在伊斯坦布尔,偶尔坐船也挺有意思的。不过当天阴云密布,海水看起来很浑浊,景色稍微差一些。 抵达乔治市时还不到酒店办理入住的时间,我就先去吃午餐。来马来西亚这么久,说实话我已经想换换口味,中午去吃了一家土耳其饭店,烤羊排很美味。马来西亚之所以是美食之国,不仅在于当地的美味,更在于它融合了东西方文化,可以轻松品尝到来自世界各地的饮食。因为地理位置接近,这里的泰国菜和印尼菜非常普及,随处可见。大概是因为中东游客和文化相似性,这里的中东菜也很流行。汉堡、意面、披萨这类西餐哪国都有,就更不必多说了。所以在这里吃东西选择很多,不会吃腻。 酒店给了我一个小惊喜,由于预订的房型已满,酒店免费帮我升级到了一个更豪华的房间。这套房间超过一百平米,有三间卧室,工作人员锁上了其中两间,其余空间都可以随意使用。阳台可以漂亮的海景,在海天交接处远远望见几个小岛。来到马来西亚后,我时不时会产生自己是个有钱人的错觉,这种错觉此刻格外强烈。 我在老城闲逛时,经常觉得景色似曾相识,仿佛马六甲和怡保的剪影在这里重叠。比如说这里的壁画,最有名的几幅跟怡保的壁画出自同一位画家之手,第二次见到就没那么印象深刻。每一处壁画都有游客聚集拍照,减少了自己寻找壁画的惊喜。再比如说在窄巷上悬挂五颜六色的雨伞,这种雨伞巷我在怡保同样见到过。这里华人社区的会所和公司(不是现代语境中的公司,而是宗祠的意思),我在马六甲也都见过相似的场所。因为一周前才去过马六甲娘惹博物馆,我就没去同样由娘惹旧宅改建而成的侨生博物馆。不过我倒是又找了一家娘惹餐馆,再一次品尝了娘惹菜。唯一让我觉得有些特别的是姓氏桥。福建人十九世纪下南洋到槟城,以捕鱼和海运为生。他们沿海搭建起高脚木屋,按照姓氏聚居,后来就成了姓周桥、姓林桥、姓陈桥等水上村落,迄今依然有人居住。 酒店里贴了害虫警告,提醒住客当心查理蚂蚁。我一开始没当回事,没想到晚上真在洗手间见到了这种「蚂蚁」。这种虫子其实不是蚂蚁,而是隐翅虫,虽然不会主动攻击人,但是如果接触到它体内的毒液会导致严重的皮炎。后来在露天泳池我又看到了好几只。我学了乖,门窗紧闭,晚上开灯前也先拉好窗帘,避免灯光吸引它们。 隔天我起了个大早,准备搭乘缆车去升旗山。然而,刚到山脚就看到了缆车停运的通知,正好赶上为期一周的维修。我询问工作人员...

马来西亚之旅(五)金马伦高原

  正如前文所说,马来西亚是一个不适合步行的国家,我出门主要靠网约车。但金马伦高原位置偏远,网约车可遇不可求,当地人大多自驾前往。我原本计划在这里住两天,考虑到交通不便,最后改为住在怡保,然后包车一日游。 这天的行程排得很满,我早上七点就出发了。司机是位年近五十的怡保人,也兼任向导。他做这行大半辈子了,手下还有两个司机,儿子也子承父业。司机很健谈,一路上问我们来马来西亚去了哪里、在怡保玩了什么。他提到怡保美食时赞不绝口,特别推荐白咖啡配加央酱三明治,说是人间美味。 从怡保到金马伦要两个小时车程。一路上,先是群山环绕,随后沿着新修的山路蜿蜒向上,司机说这条路比旧路安全不少。路上经过雨林,司机介绍说可以徒步。我们还经过了金马伦打工者聚居的村落,远远就望见一座印度庙。 因为起得早,我在车上迷迷糊糊半梦半醒。两个小时转眼就过去了,我们到了山坡上的一处茶田。放眼望去,绿色的茶田覆盖了漫山遍野,一望无际。茶田被均匀地分割成一个个横竖相间的方格,像一块巨大的绿色地毯。出发前我虽然看过金马伦高原的茶田图片,但亲身体验的意义就在于此,这种感受无法被图片取代。 金马伦的美不仅在于自然环境,更在于它与马来西亚其他地方形成的鲜明反差。马来西亚是一个湿热的国家,在这里待了一周,我已经习惯了酷热,突然来到金马伦高原,气候立即变得凉爽起来。金马伦是避暑胜地,属于高地气候,常年气温只有二十度左右。我只穿了夏天的短裤,早上甚至感觉有点凉飕飕。这里的空气格外清新,凉爽的气候让我精神为之一振。之前的行程都在城市里,突然来到美丽的大自然,身心都感到放松和愉快。 我虽然不懂茶,但到了这里也产生了兴趣,于是在网上查询了适合茶叶种植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茶叶喜欢温暖湿润的环境,气温不宜过高或过低;对降水需求很大,但要求分布均匀;土壤要排水好,避免根部积水腐烂。此外,茶树喜欢高湿度,不喜欢强烈阳光直射,而昼夜温差大则有利于积累茶叶风味。综合以上因素,著名的茶叶产地大多位于云雾缭绕的高海拔山区,金马伦高原正是绝佳的地理位置。英国人很早就发现了这里适合种植温带作物,并将这里打造成了茶叶、蔬果产地以及避暑胜地。 金马伦高原有多处茶园,其中最有名的是宝乐(BOH)。它始建于英国殖民时期,是马来西亚最大的茶叶生产商。有趣的是,这个名字竟然源自闽南语的「武夷(Bohea)」,而Bohea在英语里也正是武夷岩茶的译名。...

谈大卫·林奇

  上周末,我又一次被大卫·林奇的电影《内陆帝国》折磨了一番。看完后,我不确定自己看懂了多少,说不清它是不是一部好电影,甚至连自己的感受都无法言说。这种困惑的观影经历几乎每次都重演。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喜欢」林奇,至少不是常规意义上的喜欢,但奇怪的是,我却已经看完了他所有的电影和三季《双峰》。这让我不禁追问:林奇的魅力到底何在?为什么在体会到困惑、压抑、甚至恐怖后,我依然被他的作品深深吸引? 我觉得林奇的第一个长处是他的独特性。作为一个电影爱好者,我已经看过上千部电影,难免会产生审美疲劳。看一部标准工业化的电影,比如漫威超级英雄片,我几乎感受不到任何情绪波动。但林奇的电影是个人化的,纯粹是他个人审美的投射。每次看他的作品,都能给我提供一种全新的体验。这种体验未必是令人愉快的,但总是像一个烙印般留在脑海里。在媒体爆炸的时代,如果只是千篇一律的陈词滥调,又有什么必要被创作出来呢?我认为原创是艺术最重要的特质。 然而,仅仅是独特还不足以吸引人。这世界上有无数小众实验影片,远比林奇的电影更疯狂,我却没耐心去看。林奇的第二个长处是,无论他的主题和风格多么另类,总有一个引人入胜的外壳。看他的作品,我从来不会感到沉闷。他的主要作品几乎都有强烈的悬疑元素,能激起观众的好奇心。比如在《妖夜荒踪》的开头,主角收到奇怪的录像带,里面竟然是他家里的影像,观众自然会好奇:这录像带是谁录的?带着什么目的?而且,林奇在视觉和音效上都是大师,总有几个镜头让人难以忘怀,比如《穆赫兰道》中那段剧院听歌的戏,或者《我心狂野》里劳拉·邓恩和尼古拉斯·凯奇在路上狂舞的片段。即便抛开上下文,单凭这些镜头本身,也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 聊到林奇,就无法避开「看不懂」这个房中的大象。大多数观众所说的「看懂」,意味着能理解导演的意图、理清故事脉络、明白人物动机。但在林奇的电影里,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就拿《内陆帝国》来说,片中充斥着意味不明的镜头:那些兔子、跳舞的妓女,它们到底意味着什么?这些问题根本没有标准答案。林奇本人也从不解释他的作品,我想也没有人能给出一个让所有人都满意的解答。 我认为,要欣赏林奇的电影,观众需要做出妥协:放弃对每一个镜头进行清晰的理性解释。其实,不只是林奇,要欣赏很多艺术,有时就需要暂时抛开逻辑思考。艺术是非理性的,我们不能要求每一句诗、每一笔画、每一个音符都能用理性来解释。就像读...

马来西亚之旅(四)怡保

  如果说马六甲的景点让我感觉平平无奇,怡保则让我纳闷:咦?这也算一个景点? 我是乘火车去的怡保,怡保火车站据说是「怡保的泰姬陵」。这种称号看似赞扬,其实非常掉价。何况它甚至不敢自称「马来西亚的泰姬陵」,只说是「怡保的」,含金量自然更低。除了同样是左右对称的白色建筑,并且混合了英国和亚洲的建筑风格,这个火车站与泰姬陵并没有太多相似之处。如果只是闲逛时碰巧见到,我也许会觉得惊艳,可是当成景点来审视就差了些意思。我猜多数人都是同样的想法吧,晚上我在怡保散步时,车站广场几乎看不到游客的踪迹,只遇到一对印度新人在拍婚纱照。 怡保有名的二奶巷也让我大失所望,巷子很窄很短,里面都是小卖店和小吃店,卖的东西与所有游客区的商业街一模一样。 这里有名的壁画,我在网上查了一下才知道居然是当地政府邀请立陶宛艺术家画的,距今不过十来年。这些壁画很生活化,看了让人会心一笑,但也不至于值得大老远跑过去专门看一眼。 我觉得怡保的魅力并不在哪一处具体的景点,而是整体上的怀旧氛围。怡保是因为采矿而在十九世纪末急速发展出来的城市,曾经是繁荣的「锡都」,可是随着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锡价下降和矿场关闭,怡保又匆匆走向衰落。在怡保的新场街随处可以见到这种大起大落留下的岁月痕迹,一排排废弃的中式风格老建筑墙壁斑驳、招牌褪色,只有楼下还在卖河粉和豆花。我好奇这些旧楼是如何在怡保转型为旅游城市后,逃过翻修与拆除而得以保留。大概是因为产权复杂,当年的房主早就不知道去了哪里,没法轻易处理,政府也不愿花这么一大笔费用。究其根本,还是怡保没有了当年的繁华。我在十字街头看见一栋气派的三层建筑,楼顶上写着「东亚旅店天台花园」,据说曾经是怡保最豪华的高级旅店,在抗日期间曾是谍报场所,不知上演过多少故事;可是荒废了半个世纪之后,当年的风采早已成了梦幻泡影。要是想看当年的旧南洋、旧香港,怡保仿佛是座天然的博物馆。 怡保的山洞是另一特色。怡保被石灰岩山峰环绕,在千百万年的雨水冲刷下,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天然洞穴、溶洞和隧道。受时间限制,我只去了相邻的三宝洞和南天洞。虽然一个是佛寺一个是道观,但是风格相似,将人工建筑与天然的石灰岩洞相结合。洞门前有池塘,有亭台,有假山,反映了中国园林的风格。洞外池塘里有锦鲤,三宝洞庭院内还有个龟池。假山上有许多精致迷你的人物和建筑雕塑,要仔细看才能全都找出来。寺庙内有众多神佛的画像和雕塑,除了常见的那...

马来西亚之旅(三)马六甲

  要欣赏马六甲这样的城市,游客需要有一些想象力。比如说这里最出名的景点荷兰红屋广场,那里的官邸、教堂、钟楼看起来都平平无奇,除了漆成红色以外实在没什么特点,我实在没法说这些建筑给我带来多少审美享受。再比如圣保罗教堂和圣地亚哥城门,如今只剩下断壁残垣,没什么好看的,而且也算不上多古老。假如把这些建筑移到欧洲去,恐怕都算不上什么景点。这些纯粹欧洲式的建筑,出现在东南亚的热带土地上,这种殖民文化造成的奇异错位感,大概才是最大的看点。 马六甲海峡连接印度洋和太平洋,是东西方海运的生命线。这样极端重要的地理位置,导致马六甲成了兵家必争之地,被多国轮番侵占。从十六世纪的葡萄牙人,到之后的荷兰人、英国人,再到二战时的日本人,殖民者轮番登场,直到1957年马来西亚才得以独立。 我在马六甲历史博物馆参观时,发现各国殖民者的策略都有自己鲜明的特色。葡萄牙人采用粗暴的军事征服,推行同化政策,热衷于与当地人通婚;荷兰人是利益至上的商人,只关心做生意,追求贸易垄断;英国人是最精明的统治者,擅长利用当地已有的社会结构,借手代理人管辖殖民地,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殖民体系;日本人则是纯粹的掠夺剥削,其手法最为残酷和恶劣。 中国人自然都知道郑和,不过未必有多深的认知,大概只停留在历史教科书上短短的介绍。我到了鸡场街,看见门口的告示牌,才知道今年是郑和下西洋620周年。郑和七次下西洋,有五次都到了马六甲。这里有许许多多纪念郑和的遗址、博物馆和文化活动。中国人比欧洲人更早抵达马六甲,却不曾以武力侵犯,与欧洲殖民者的野蛮掠夺形成鲜明对比。 郑和下西洋的船队有二百多艘船,将近三万船员,耗资无可计数,到底有怎样的目的?虽然郑和下西洋带来朝贡和贸易利益,但和天文数字的成本比起来还是亏本买卖。郑和扫除海盗、扶持小国,短时间内建立了政治影响,但是明朝并没有长期经营,很快就被伊斯兰政权和欧洲殖民者取代了。这种远航探险始终违背中国封建王朝的传统国策,只是永乐帝个人的政治追求,难免昙花一现。 郑和下西洋开启了中国和马六甲的大规模贸易与移民,峇峇娘惹就是这些早期华人移民的后代。我一直觉得娘惹文化很奇妙,他们的服装、饮食、生活习惯都保留了中华特色,又融合了马来当地和西方殖民文化的风格,让我感觉似曾相识又别具一格,好像是平行世界的中国。马六甲的峇峇娘惹遗产博物馆是必游景点,由南洋富商的娘惹豪宅改造而成,看起来很有民国风格...

马来西亚之旅(二)吉隆坡

  在出发之前,天气是我最大的担忧。马来西亚地处热带,虽说六月并非雨季,可西马从南到北气候各异,实在难以预料会不会撞上连绵阴雨。幸运的是,我在吉隆坡这三天阳光充沛,完全没下雨。 我也害怕天气太热。虽然预先知道马来西亚肯定很热,但具体怎么个热法,还是要亲身体验。从吉隆坡的机场走出来,迎面就是一股热浪。一开始我觉得还行,气温不过三十多度,还热不死人。但潮湿才是更难熬的,好像把热量黏在了皮肤上,甩也甩不掉。 当地人的一些生活习惯,我在抵达后很快就理解了,比如说不爱走路。在欧洲步行二三十分钟的距离,在马来西亚却几乎一定要打车。上午刚到酒店,离入住时间尚早,我放下行李便决定在附近逛逛。酒店位于吉隆坡东北角,步行二十分钟就能到双子塔或武吉免登,我选择先去双子塔。不曾想,短短路程已让我浑身大汗,几乎虚脱。这里的闷热,实在不适合长时间的户外步行,更何况许多地方没有人行道和斑马线,甚至更倒霉的是,走到一半人行道没了踪影,四面八方车流穿梭,令人寸步难行。大概政府觉得反正没几个人走路,干脆就不修人行道了。或许是油价低廉,家家户户都有车,网约车更是便宜到几乎取代了公共交通。我很快就适应了出门叫车,在空调车里吹风,比在外面走路舒服又安全太多了。 双子塔是吉隆坡的地标建筑,名气很大,可是并没有给我留下多少印象。这种摩天大楼哪个大城市都有,真的见怪不怪了。旁边就是购物中心阳光广场,我趁着还没中暑,赶紧进去凉快一下。网上的吉隆坡旅游攻略里总提到购物中心,我之前还感到莫名其妙,这怎么也能算是景点。后来发现当地人的确喜欢逛商场,既凉快又可以吃吃喝喝。 美食是这次旅行的重点。我在马来西亚的第一餐是在关太太厨房(Madam Kwan’s)吃的椰浆饭。椰浆饭是马来西亚的国菜,果然没让我失望。东南亚菜在烹调手法上跟中餐很相似,主要特色是采用当地的水果和香料。椰浆饭顾名思义,就是用椰肉榨出来的浆水煮米饭,米饭有一股浓郁的椰香味。椰浆饭搭配多种小菜一起吃,一般必有黄瓜片、小江鱼仔、花生、空心菜、鸡蛋、腌菜与叁峇醬。这些小菜口味多样,开胃又解腻。搭配的肉类可以自选,我这一餐选的是咖喱鸡肉,汤汁香浓,肉质肥美。我还点了沙嗲串,对我来说稍嫌偏甜。因为天气炎热,马来西亚人喜欢喝冷饮,这里的饮品种类非常丰富,味道都很好,就是太甜了些。比如说这里的茶默认加糖加奶,连果汁都要加糖,我每次都要特意嘱咐低糖。 吃过午饭后我...

马来西亚之旅(一)出发

  说起旅游这件事,我去过欧洲十来个国家,但是亚洲国家除了中国几乎哪里都没去过,勉强可以算上横跨亚欧的土耳其和转机路过的阿联酋。当初学生时代课业繁重加上囊中羞涩,没能力出去玩;后来去了法国,离亚洲国家太远,假期都选择留在欧洲。现如今欧洲的城市建筑和山山水水我都看惯了,很自然地考虑去亚洲旅游。综合考虑旅游资源、便利度和花销,一开始的首选是泰国。但是泰国接连出现安全问题,尤其是在王星绑架案之后,我对这个国家已经失去信心了。我倒不是真的认为去了泰国就会被「割腰子」或是被拐卖到缅甸,可旅游是为了休闲消遣,哪怕只是很小的风险也会破坏我的心情,谁会花钱买罪受呢?所以就把目的地换成了原本的次选马来西亚。事实证明好多人都和我有同样的想法,导致今年(2025)马来西亚的海外游客数量首次超过了泰国。 马来西亚是中国人出国旅游最司空见惯的常规目的地之一,几十年前就有「新马泰」的说法,本来没什么好解释的。但我身边的法国朋友却对此有些不解,好奇我为什么要去马来西亚。马来西亚的国际游客主要来自于新加坡、中国和印尼,在欧美的知名度确实远不如泰国,在法国人眼里恐怕还比不上越南和印尼。 我觉得这有两方面原因。第一,马来西亚确实没有那种所谓「今生必去」的知名景点。地标式的建筑景点是有的,比如吉隆坡双子塔,但好像没必要特意跑去看一眼,远没有金字塔、长城、卢浮宫这样的地位。要说自然景观,虽然海岛雨林样样都有,但是跟周边的东南亚国家景色相似,并没有格外突出的吸引力。第二,说句难听的实话,欧美游客中相当大的一部分群体去东南亚旅游带着猎奇和剥削的目的。在马来西亚,穆斯林占了人口的大多数,这里的社会风气相对保守。而且马来西亚的经济水平在东南亚名列前茅,面对外国人没有卑躬屈膝的态度。所以不难理解,追求感官刺激的游客会觉得这里不好玩。 旅游经验丰富的人都知道,一个地方好不好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的预期。前面说的两点我恰巧都不怎么在乎。我已经去过巴黎罗马这种景点多到要天天暴走的城市了,这次我本来就想要追求慢节奏的休闲之旅,每天去一两个地方就足够了。我不喝酒,反感嘈杂的夜生活,民风保守反而让我觉得安全。 当我向法国朋友解释为什么要去马来西亚旅游时,我往往会用魁北克来举例:我去马来西亚,就像法国人去魁北克一样。这样一来他们立马就懂了。中国人和马来西亚华人之间的关系有些微妙,我不想让人误会我在「装熟」,但是毕竟同文同...

游记碎碎念

  小时候每次去公园春游,我都会被老师逼迫着写游记。我每次开头都是同样的写法:我今天去公园了,公园里有很多花,有红花、粉花、黄花、蓝花、紫花……总之把我会写的颜色都列举一遍。将近三十年过去了,虽然没有了老师的逼迫,我每次旅行依旧会写篇短文留念。我想这要归罪于现代都市生活的无聊。每天工作朝九晚五,我的活动局限于自家和公司之间,下次馆子、去趟电影院都算是颇为值得一提的插曲了。我要是去了巴黎而不是去超市买菜,当然要大书特书了。我身边的许多朋友好像就指望着每年的两次旅行而活着,夏天去海滨,冬天去滑雪,用这短暂的娱乐缓解一年的疲劳。我不否认旅行在我生活中的卓然地位,但我经常怀疑自己的游记值不值得被写出来。 我从小就在语文课本里读了不少古人的山水游记,并不想要质疑先贤的成就。但是当代的游记,总和古代有些不同吧?古代交通不便,民众也不富裕,有闲情逸致去旅游属于极少数。所以游记有实际功用,读游记相当于借着文字去了一辈子没机会去的远方。像《徐霞客游记》这样的书,基本是一部地理和考古文献了。《马可·波罗游记》有胡编乱造之嫌,却能让人如饥似渴地阅读。如今旅游业极其发达,到处都是旅游达人,有点名气的景区都被过度商业开发。比如我去罗马看了斗兽场,那里每年的游客都有几百万,我怎么可能在游记里写出什么不为人知的新体验?这自然降低了我的写作热情,随便记几笔就草草了事,反正在网上随便搜搜就有无数雷同的文字。 文字有先天的弱点,描写景色要依赖作者的观察力和读者的想象力。不管作者怎样妙笔生花,千言万语比不上一张照片更直接。相比之下,视频又比照片更有代入感。文字游记远不如短视频Vlog受欢迎,这是我们时代里不争的事实。既然一个景点不乏专业摄影师拍出来的美轮美奂三百六十度无死角高清视频,我哪里还需要费力描写什么建筑设计和园林布局。 当然,文字的好处是能够承载更多的知识和思想,有一派学者风格的游记专精于此。就拿余秋雨来举例吧,好多人都读过他的《文化苦旅》和《千年一叹》,我小时候很佩服他学识渊博,似乎什么都懂,每篇游记里都引用大量文史典故。林达夫妇的《带一本书去巴黎》《西班牙旅行笔记》等书同样风靡一时,每到一个地方都考察历史,阐述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的变迁。当我年龄稍长,自己也开始舞文弄墨,就对这类书有些不以为然了。首先这属于借题发挥,旅游只是个引子。就算作者没亲自走一遭,同样能在书房里炮制出来。在写这类...

德龙与阿尔代什

  从里昂出发,沿着罗纳河南下,东岸是德龙省,西岸是阿尔代什省。这两个省都人烟稀少,有面积广阔的自然公园,我先后去过三次。法国是旅游大国,景点实在太多,相比之下我并不觉得这里的景色有多么出众,最大的优点其实就是和里昂离得近,是亲近自然最方便的目的地。如果距离远,恐怕就不值得专程来旅游了。两省风景人文都大同小异,我就放在一起写了。 最早一次是在2016年六月,公司组织团建活动去了阿尔代什的峡谷。说是比较近,单程也要将近三个小时,早上七点出发,十点到达。公司组织了两样活动,一是皮划艇,二是徒步野游。我是只旱鸭子,对水上活动没兴趣,于是选择了徒步野游。事后证明这是个明智的选择,让我避免了尴尬。因为是团体活动,考虑到大家的年龄和体力差异,导游选择了一条轻松的路线,跟散步差不了多少。这里的河水不算特别湍急,但也有几处困难的转弯,没经验的人很难顺利通过,选择皮划艇的同事多半都翻船掉河里了。野外景色没什么特别,唯一一处印象深刻的是Pont-d'Arc,这是一个由于水流侵蚀岩石天然形成的跨越山谷的拱桥,足有三十多米高、六十多米宽,让人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活动半天之后,我们匆匆赶回里昂,又是三个小时的路程,算起来这一天里在车上的时间跟在户外的时间差不多。辛苦一天回到家,感觉比上班还累,公司团建大抵都是如此。 第二次是在2020年五月,那时还处于新冠疫情,虽然允许旅行了,但是限制了出行距离,算来算去还是只好去了阿尔代什。这次旅行最大的亮点是我租的那间小屋,当初我在网上看到照片一眼就喜欢上了。试想一下这样的场景:山谷里满是俏丽的金雀花,在嫩绿的草丛上撒下一片片金黄,静谧的自然里只有一间孤零零的石砌小屋,好像童话故事一般。抵达之后才发现,照片虽然是真的,但是遗漏了不少细节。屋后不远处有一条公路,比较煞风景。屋前还有另一所宅院,并非我想象中那样独立,幸好那里一直没人入住。住在这里还是挺有趣的,远离了尘世喧嚣,特别适合看看书、写写文章。如果真的像隐士一样住在这里会怎么样?没准是叶公好龙,住久了就烦了。在那里度过的几天纯粹是放松心情,没做什么特别的事。去看了看附近的山丘、湖泊、瀑布,景色也都寻常。当然关在家里久了,寻常也是好的。有件小事倒是一直记得。某天去周边村庄闲逛,山间突然起了浓雾,牧民急忙把羊群赶回圈里,之后大雾迅速地把周围一切都掩埋了,数米之外就什么都看不见,真是厉害。 第三次...

【小说】决心(五)(全文完)

  莉亚沉吟了一会儿,随后开始讲她过去和安托万的事。玲知道莉亚完全没必要趟这趟浑水,莉亚这么做是出于对玲的同情,大概是同病相怜吧。 莉亚和安托万是大学同学,他们在学生时代谈恋爱,大学毕业后就同居了。同居大半年后,有一天安托万突然不见了,好久没回家。莉亚跟安托万的母亲通电话,才知道自己被抛弃了,安托万和别的女孩在一起了。莉亚一开始最主要感觉还不是伤心或者愤怒,而是迷惑不解。他们谈了几年恋爱,关系一直很稳定,安托万走之前也没跟莉亚争吵过。他这次出走肯定酝酿很久了,他当初是以什么样的心态和莉亚一起生活的呢?过了三个月,安托万和另外那个女孩分手了,又想要跟莉亚复合。莉亚挣扎一段时间后同意了。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来过,莉亚不会跟安托万复合。但当年莉亚太年轻,这是她的第一段长期恋爱,她太缺乏经验。即便被伤害了,她依然留恋这段感情,所以才轻易原谅了安托万。她相信了安托万的说辞,相信他只是年轻不懂事,没准备好面对成熟的恋情,太早同居让他不知所措,所以他一时冲动犯下了错误。 后来他们结婚了,有了斯万。安托万是个尽责的父亲,把斯万照顾的很好。在莉亚看来,当初被抛弃只是爱情路上的一段小挫折,他们会永远在一起。没想到在斯万五岁时,莉亚发现安托万出轨了,他在出差时跟年轻女同事发生了关系。之后是漫长又折磨人的哭闹、争吵、婚姻咨询、离婚、财产分割、抚养协议,莉亚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心累。 这么多年过去,莉亚已经放下了过往的恩怨。她很高兴安托万和玲在一起,她一度以为安托万终于成熟了。可惜很显然,他并没有。 听了莉亚的故事,玲受了沉重的一击。原来安托万是个惯犯。 莉亚和玲一起探讨安托万的性格。对莉亚来说,要抨击安托万是很容易的,但她不想将他简单地归类为坏人。莉亚曾经花了很长时间思考安托万的动机,因为安托万给不出一个合理的理由来。他当初并不想离婚,他说依然爱莉亚,但终究还是出轨了。他背叛玲,同样也只是给出一些泛泛的理由。莉亚觉得,说到底,一个人出轨的理由有两个:他想这么做,他允许自己这么做。 他想这么做,因为他追求即时的满足、短暂的快感。他的心里有一个洞,这个洞永远都填不满。莉亚相信他当初并不想离婚,他现在也不想跟玲分手。一夜情、网络交友、色情网站提供的都是肤浅的性刺激,他不是要寻找一个新情人来取代旧伴侣。他是一个聪明的人,当他理性思考时,他知道合理、有利的选择是维持一段持久的关系。但他并不总是理...

【小说】决心(四)

  玲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警察。她不定时地检查安托万的手机,查他的行车记录。她无法轻易地重新信任他。这是出轨带来的糟糕后果。安托万曾经天真地说,他希望这次风波可以让他们的关系更稳固。在渡过最初的危险期后,他们的关系确实有一段短时间的蜜月阶段。安托万用甜言蜜语和礼物轰炸玲,他们还去了阿尔卑斯旅行。玲无法自控地被激起了竞争的斗志,想要证明自己强过外面的野花野草,也施起了温柔的手段。但这短暂的回春只是一种脆弱的假象。在从阿尔卑斯回来的路上,玲突然想起过去旅行过后整理照片时,安托万从来不直接把手机交给她,而是用网络传送照片。他明显早有提防。这让玲的情绪瞬间低落下来。 这是玲新的日常。玲觉得自己像是疯了。有时她一刻也离不开安托万,看不见他就会焦虑;有时她无法忍受安托万,恨不得他彻底消失。不管她的心情有多好,随时都可能被一件小事戳中,变得失落沮丧。即使在最开心的时候,她也会想到自己过去曾经同样很开心,可开心背后都是可耻的谎言。她过去的人生故事被改写了,她过去和安托万经历的每一件事都有了新的内涵。玲有写日记的习惯,这让她可以对照安托万出轨的时间链。比方说某次安托万刚刚送玲出门,跟她依依不舍地告别,回头就跟网上的情人勾搭。玲为自己过去的愚蠢感到自责。玲过去看小说电影时,总觉得出轨情节不真实,女人为什么那么容易被骗。她过去以为自己非常了解安托万,以为他绝对不可能出轨。事实证明,如果你对一个人不设任何防备,他可以轻易地欺骗你。安托万过去的武器是玲对他的信任。这个武器已经失灵了。出轨不可能让爱情变得更好,就像癌症不能让人更健康。信任一旦被破坏就难以重建,玲和安托万的爱情永远存在一条疤痕。 玲不停地在网上出轨受害者的互助论坛上看经验心得。她学到出轨者从不会一次性说出所有真相。她不由得纳闷安托万是不是藏了更多东西。玲数次直接询问安托万是否还有秘密,他直视玲的双眼,说他已经坦白一切,没有任何秘密了。 玲的直觉告诉她有什么东西不对。玲原本不擅长操弄数码设备,但永远不要低估一个死心塌地挖掘出轨真相的女人的潜力。她核对安托万手机上的上网记录和信用卡账单,不仅发现了他在更多交友网站上的帐号,还发现他多年来频繁访问色情网站,多次给色情女主播打赏。她再次跟安托万对质,他承认自己过去每周都会上色情网站自慰。 上一次对质时玲感到愤怒和痛苦,这次她却觉得有些麻木,很累、很烦躁。她想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做,可是...

【小说】 决心(三)

  玲第二天身心疲惫,如同行尸走肉。她的情绪像过山车一样忽上忽下,想法一直在变化。有时她觉得应该立即分手,打算整理行李,叫出租车去旅馆;有时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反应过度,应该和安托万把话说清楚之后再做决定。她给安托万发了一条讯息,告诉他自己有不好的预感,问安托万是不是跟异性有不恰当的接触,让他下班后马上回家,今天晚上要好好谈一谈。事后玲认为发这条讯息是个错误,这给安托万提供了预警。但她当时实在没法沉着冷静。按照她手头上有的证据,安托万还没有肉体出轨。她害怕如果不给安托万发出警告,他随时可能找机会跟那个年轻姑娘见面。她也天真地期待安托万会良心发现,主动坦白。 傍晚她给自己倒了一杯水,一个人默默地在客厅坐着。她想让自己冷静下来,可是心跳特别快。安托万下班回家,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还试图亲吻玲。玲把他推开,告诉他要严肃地谈谈。他问玲是不是看了他的手机。玲没有否认,坚持要安托万解释到底发生了什么。 安托万开口了。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像火上浇油,都让玲更加愤怒。他承认自己和一个陌生女人聊天,但只是发信息罢了,没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根本不算出轨。 玲问他:「难道说如果我跟别的男人用简讯谈情说爱、发裸照,你一点儿都不在乎吗?」他说自己会嫉妒,可依然不承认他的行为是出轨。 他接着说一些更愚蠢的话。他说这件事让他意识到他对玲的爱。在过去一个月里,他明明随时可以和那个女人见面,可是一直找借口推迟见面,这是因为他爱玲。可是玲看过他发的信息,昨天还在约见面。她相信安托万确实有些犹豫,没有立即越过红线;但她也相信,如果不是因为被抓住,他绝不会主动结束这段关系。 玲反复地逼问安托万,最后他承认这是精神出轨,向玲道歉。这道歉来得太迟了,也太不真诚。 晚饭时玲在平板电脑上播放一场关于出轨的演讲,要安托万一起看。临到结尾时,演讲人说出轨意味着一段关系的结束,你愿不愿意与伴侣重新开始一段新的关系?在听到这句话那一瞬间,玲完全无法控制自己,压抑已久的情绪突然爆发了,放声大哭。她勉强挤出一句话:「我那么爱你,可是你把一切都毁了。」 或许直到这时安托万才明白他对玲的伤害有多深。他哭着向玲道歉,说自己从来都不想伤害她。 但他已经伤害了玲,用最可耻的方式。出轨是残酷的精神虐待。而且他还没有完全坦白。 睡前玲吃了颗安眠药。等玲第二天睡醒,安托万已经上班了。他给玲留了条消息,说他很抱歉,他已经把那个女人的手机号封锁...

【小说】决心(二)

  玲从头说起。事情最早的开端是在圣诞节之前,她的社交圈里的一对模范夫妻突然分手了,原因是男方出轨。他们俩结婚二十年,有两个孩子,去年才新买了一栋房子。他们在外人面前一向恩爱,可他现在已经搬出去跟情妇一起住了。玲非常震惊,没想到这种肥皂剧情节居然能在现实生活中发生。这突然给她提了个醒,安托万是否真的那么老实? 玲一个人到法国读书,毕业后留下来工作,她在法国没有亲人。在她和安托万的关系里,安全感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安托万比玲大十岁,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温柔体贴,会照顾人。他很高大,看上去很亲切,很让人舒服,是那种容易被信赖的人。他的性格有内向温吞的一面,闲时喜欢摆弄花花草草。玲不喜欢性格过于锐利的人。她享受安托万提供的温开水一样舒适感。 圣诞节玲很忙碌。按照往年的习惯,他们去了安托万阴雨连绵的北方老家。启程那天他们一大早带着大包小包赶往机场乘坐廉价航班,之后还要转乘火车和公交。路上赶上下暴雨,抵达旅馆时全身又湿又冷。第二天他们走访亲友,晚上和安托万父母聚餐。隔天下午他们又按原路赶回去,凌晨才回到家。玲不爱热闹,原本没有庆祝圣诞节的习惯。家庭聚会的义务让她感到疲惫,也给她提供了一份踏实感,使她觉得自己在异国有了一个家。 回程路上,安托万的手机响了,玲瞥见他收到了一张照片,是个年轻的亚洲姑娘。玲问她是谁,安托万用玩笑搪塞过去了。玲觉得有些奇怪,但她当时实在太累,也就没继续追究。 之后又过了两天。安托万为了第二天上班调整作息,很早就上床入睡了。玲元旦之后才返工,她晚上一个人在客厅沙发上看书。这时玲恰巧发现安托万的手机就放在咖啡桌上。她心念一动,打开了手机。他们同居了这么久,手机密码不是什么秘密。玲之前从没偷看过安托万的手机,但这次她有强烈的直觉,安托万一定藏了什么。她点开通讯软件,一眼就看见了可疑的对话。安托万最后一条信息是当天中午发的,说他圣诞假期结束回到家,找时间见面。玲翻看之前的对话,手指划了几下就看到不堪入目的照片,脑子一下子晕了,视野变得不清楚,缓了一阵子才强忍着继续看。 玲不知道要跟莉亚讲多详细。有太多肮脏的细节让她说不出口。她尽量用最节制的方式来描述,并且告诉莉亚随时可以让她停下来。一个月前安托万和朋友一起去一家亚洲餐厅吃晚饭,在那里他见到了一个二十岁出头的越南女服务员,跟她要了手机号码。他谎报了自己的年龄(少说了三岁),说自己是单身,想和她交往。两人很...

【小说】决心(一)

  玲在公交车里,送斯万回家的路上,忽然想起四年前初次和安托万约会时的情景。安托万说去餐馆之前要先送儿子斯万到前妻家。见到小男孩时玲有些紧张。她难以想象这个孩子会怎样看待她。斯万当时只有八岁,却有与年龄不相符的沉稳。这是种过早失去天真、让人心疼的沉稳。斯万下车后礼貌地跟玲告别,踮起脚来吻了她的左右脸颊。这原本是温暖的回忆,现在却变了味道。这是不是安托万设计好的策略,让可爱的孩子当恋爱的助力?玲不能否认,斯万确实使她对安托万产生了更多信任。这是最糟糕的事。玲现在对每一个回忆都产生了怀疑,每一个细节都值得推敲,直到所有真相都变成了幻影。 刚和安托万恋爱时,玲觉得一切都像电影一样。这倒不是说一切都很浪漫。安托万不是个特别浪漫的人。而是说一切都有电影情节的既视感。玲喜欢看电影,也爱读小说。有时她会觉得自己的人生是二手的。因为在她经历一种人生体验之前,她通常早就在电影里看过、在小说里读过同样的体验了。比如说乡愁。比如说爱情。比如说男友出轨。当她在安托万手机上看到那个年轻女孩的照片时,她不由得想到这是多么俗套的情节。 当一个人对某种体验有了事先预期,感受就没那么强烈了。可是这次有些不同。玲的感受很强烈。刚开始那几天,她感到头痛、恶心、心跳过快,几乎没法工作。直到现在,即使她已经感到麻木了,还是只能靠安眠药入睡。 在公开场合她装成没事的样子。只有少数几个密友知道这件事。上星期她跟母亲通话,母亲说做了一个梦,梦里玲很不开心。玲说梦都是反的。 玲看了一眼在她旁边安静坐着的斯万,猜他知道多少。大人总以为孩子们什么都不懂,其实他们精着呢。斯万带着耳机听歌,蓝色的眼睛眨也不眨。他或许不知道具体缘由,但一定察觉到了玲与安托万之间的战火,举止格外小心翼翼。 为了这次与莉亚谈话,玲做了很久的心理准备。玲与莉亚见过许多次,她们俩之间保持着礼节性的友好。莉亚跟安托万离婚十年了,大概早就没了多少芥蒂。但毕竟是前妻和现女友,多少会有些尴尬,每次在家庭聚会上聊天都有公事公办的味道。玲这次只说了想聊些私事。她要怎样展开对话?她想得到什么结果?她想了很久也想不清楚。可她就是想找人谈谈。 也许这是个坏主意。非常坏。一开始愤怒中的玲想要告诉全世界安托万的真面目,想把他彻底毁掉。后来她又害怕了,不敢跟任何人说。这是件丑事。玲在网上读到一条很难听,但又非常准确的评论:被出轨就像你的伴侣在床上拉了一坨屎,而你就...

Matterszine创刊号发布

  我在2021年初加入写作社区Matters,转眼已经快四年了。这四年里参加了不少活动,最有意义的要属这一件:出版电子刊物Matterszine。选题、创作、编辑、制作都由社区成员亲力亲为,历时一年才终于完成。Matters社区官方账号Matty发表了一篇文章《 我們終於做出了這本 ZINE!——Matterszine線上發布會 》,其中写道: Matterszine是2023年底開始的一個企劃,始於我們有時候會討論「Matters到底是一個怎樣的社區?」 定義是很難的事情,或許交由Matters的大家來定義更合適。在這個15萬人的社區,很多人寫下自己的生活感悟、閱讀觀影筆記、旅行故事等等,大家在日常中留下的吉光片羽共同組成Matters的模樣。我們希望將這種感覺具象化並傳遞給大家,因此想到如果可以出版一本電子刊物,一部從 Matters 誕生的 Zine,收錄Matters作者的作品,從中讀到說故事的人的生命軌跡,標誌著作者的里程碑,想必會是非常有意義的事情,這是當下,也是前進,也希望可以成為這個社區的一張名片。 在這本Matterszine裏,我們有想突出的主題:富有人文關懷的內容、人生哲思、平等開放的價值觀、到世界闖闖的歷練等,用來告訴大家,Matters是一個充滿想法、愛挑戰與探險、會自我反思、哲思生命、抱有價值觀的地方。 今次Matterszine的歷程共有三十餘人參與,三十多萬字集結成冊,經平衡各個選集的題目及內容後,最終收錄二十位作者的作品。Matterszine的後製也於社區內完成,由極富創意的編輯校對小組接棒,共同協作。 歷時許久,這本zine終於成形! 我的作品能入选Matterszine创刊号是一份荣幸,是对我数年来文字耕耘的肯定。Matterszine已上架Readmoo、Google Play Books,链接如下: Readmoo : https://readmoo.com/book/2203589270001 Google Play Books : https://play.google.com/store/books/details?id=FZE0EQAAQBAJ

布达佩斯游记

  这次去布达佩斯属于临时起意。由于四月份回国,把今年的假期用掉了一半,没有长途旅游的余裕,之后大半年我都没怎么出门。今年的一战停战日恰好是周一,周二再多请一天假就连上周末凑成了四天的小假期,于是就决定去国外转转。备选地点有好几个,因为发现了便宜的机票,最后就选了布达佩斯。 十一月是布达佩斯的旅游淡季。我一向讨厌人多,淡季正合我意。到了布达佩斯才发现,淡季之所以是淡季,自然有不方便的地方。我下午两点多出机场,当时阳光还很耀眼;没想到去市中心吃了一顿便餐,再出门就已经天黑了,而且天黑以后格外冷。按地理位置来算,布达佩斯本该比法国晚一个小时,实际上却使用了相同的欧洲中部时间,导致天黑特别早,下午四点多就日落。我在假期里又不肯早起,每天出门最早也要十点,白天就显得格外短。 我倒没有为此过于纠结。因为在我看来,布达佩斯最美的是多瑙河夜景。抵达布达佩斯的第一晚我沿着多瑙河两岸步行绕了一大圈,黑夜里的‌塞切尼链桥‌、国会大厦、布达城堡金光闪耀,宛如幻想故事里精灵们居住的仙宫。要是古人穿越到现代,看见这样华丽的景象,一定会被震撼到目瞪口呆吧。隔天我又按照同样的路线走了一圈,虽然几个地标建筑依然称得上富丽堂皇,但是少了灯光的衬托,相较之下就没那么惊艳了。 布达佩斯城堡山让我联想到了布鲁日,都是在一片较小的区域里集中了大量古典建筑。出名的渔人堡原来不过是个观景台,有点失望。马加什教堂的彩色马赛克屋顶挺有趣,好像毛衣图案。布达城堡规模很大,里面有好多间博物馆,我只是在外面转转,没有进去看。 刚到欧洲时,每次旅游都努力把景点看仔细,每个博物馆都要走遍所有展区。后来意识到自己的艺术修养有限,看不出什么花样来,兴趣就淡了。就拿国会大厦来说,除了高大宏伟、雕像精美、哥特复兴式尖顶高耸入云这简单几项,我的词汇很快就用完了,说不出更多的好处来。布达佩斯有九座跨越多瑙河的桥,最古老的塞切尼链桥于1849年完工,最新的拉科奇桥则竣工于1995年,前后相差了一个半世纪,风格、技术大不相同。如果是懂桥梁的行家,一定能看出很多趣味来,而我只是随便看看外形差异。说穿了大多数游客都是如此,平时未必对建筑、雕塑、绘画有多大兴趣,旅游时却不肯错漏一处拍照景点。明白这一点,我就习惯纵容自己的懒散,错过景点也无所谓。 后来我倒也认真逛了两间博物馆,一是布达佩斯复古互动博物馆,二是恐怖之屋。 我对苏联一向很有兴趣...

为什么小说在Matters不受欢迎?

热门与冷门 每个网站都有自己独特的生态,Matters也不例外。有些事情不会放在明面上说,但在这里呆久了,大家自然心里有数。比方说,文章类型分三六九等,有些自带热门属性,有些写得再好也受冷落。 哪些文章最受欢迎呢?按我的观察,大热门是关于Matters自身、加密货币和Web3的实用文。另外就是吵架文,无论是吃瓜看戏还是亲自下场骂战,易于引发互动。两者相结合就是热门话题的吵架文,简直天下无敌,发出来就能上首页。 哪些内容最冷门呢?一种是曲高和寡,比如民俗、历史、哲学的内容,这不难理解。另外一种就有点奇怪了,那就是小说。 小说是Matters上性价比最低的写作体裁!写起来费心费力,可是结果呢? 一连载小说就掉追踪。 写的越长越没人看。 阅读的悖论 咦?难道没人爱看小说?好像并非如此吧? 我在网上搜了一下全球图书市场的数据,小说的营收大概占10%;我搜了一下台湾去年的出版报告,小说的出版数量大概也占了10%。10%看起来不多,可是作为单一门类已经很厉害了,要知道占图书销量大头的往往是教科书和考试用书。 而且小说在网文中占比应该比在实体书中更大(毕竟不会有人跑到网上看教材吧)。按照中国社科院的报告,大陆网络小说读者据说有五亿。 最直接的证据:Matters举办过一次投票你最想在Matters看到什麼主題的作品,结果第一名就是小说! 结论只能是:读者爱看小说,但不爱在Matters看小说。 这真是奇特的悖论。 长文的原罪 我在这里抛砖引玉,推测一下悖论产生的原因。 相当重要的因素:长文天生具有原罪! 作为一个写作平台,Matters有很多优点,这个改天再夸。但是缺点也不少,功能太阳春了,往好了说是简洁,往坏了说就是简陋。对于分期连载的长文,缺少基本的辅助功能,体验很差。比方说,假如我在Matters看到了一篇连载小说,打算追看,很快就会头痛: 没有内容简介 没有目录 没有前一章、后一章的跳转 作者发布新章节没有提醒(Matters所有追踪都混在一起,追踪人数一多这个功能就废掉了) 最后结果当然就是:懒得看。 读者即作者 如果是刘慈欣和东野圭吾这样的畅销作家,发在再难用的网站上也一定有人看。 但是很可惜,Matters上没有大咖,也没有粉丝。 Matters吸引来的用户,往往都是来这里写作的(无论是喜欢写作还是赚币),但未必是来这里阅读的。结果就是各自为战,谁都圈不到几个粉丝。...

科技以人为本:读《人月神话》和《人件》

  《人月神话》和《人件》是软件项目管理领域非常有名的两本书,经常被相提并论,十有八九会在书架上一个紧挨着另一个。作为相关从业人员,我早在学生时代就听说过这两本书,但一直没读过,也许是下意识地以为它们过时了。《人月神话》出版于1975年,内容基于作者Fred Brooks六十年代在IBM开发操作系统OS/360的经验。《人件》出版于1987年, 两位作者Tom DeMarco和Timothy Lister曾多年从事软件项目咨询工作。软件行业日新月异,在我写这篇书评的当下(2024年),这两本书听上去都和恐龙化石一样古老。 那么,这两本书到底过时了没有呢?涉及具体技术的章节的确过时了,比如《人月神话》中提到大型项目纸质文档越积越厚,作者推荐使用微缩胶卷,我只在冷战间谍小说里听说过这种胶卷。再比如说《人月神话》里预测「塑料薄膜包装」的成品软件会取得成功,软件光盘在当年还是非常新鲜的东西,而今天的电脑基本上都没有光驱了。《人件》里提到「邪恶」的电子邮件,而今天更烦人的东西是即时通讯。这两本书实在太旧,即使数次修订,依然无可避免会有上世纪的年代感。 但是这两本书的核心内容并没有过时。这实在是件令人遗憾的事。我说遗憾,是因为几十年前提到的问题,在今天依旧存在,众多公司丝毫没有吸取教训。 在讨论书中具体观点之前先指出一个瑕疵。这两本书都是随笔合集,在多次再版的过程中又不断增添新内容,导致结构臃肿、内容散漫。我读完这两本书,脑海中吸收了很多独立的想法,却没有一个完整的脉络。这里无法一一探讨书中内容,只介绍几个核心观点。 所有参与过软件开发的人大概都有过为了赶进度而焦头烂额的经历。按时完成项目是个难以实现的梦想。《人月神话》指出:「缺乏合理的时间进度是造成项目滞后的最主要原因」。 软件开发是抽象的脑力活动,难以准确预估完成一项任务所需要的准确时间。编程人员作出预估时总是倾向于乐观主义,前提是一切运作良好,而出错是难以避免的。程序错误往往在最后阶段才被检测出来,导致开发所需时间是非线性的。看似工作进度接近尾声,实际上却需要更多的时间。《人月神话》里提到两个预估进度的方法: 一:从开发程序(一个人写出来的、独立使用的程序)到开发编程产品(可以被任何人运行、测试、修复和扩展的程序),工作量要翻三倍;从编程产品到编程系统产品(有规范的格式、多个程序相互协作)的工作量又要翻三倍。最终...

文字的价值,写作的焦虑

我在2021年初加入了写作社区Matters。那里虽然用户不多,但是交流氛围很好,让我结交了不少有才华的网友,fide便是其中一位。这篇原本是给她的读书札记《我的奋斗:What is great about Karl Ove?》所写的一条评论(下文中的「你」就是指fide),可是没想到越写越长,涉及的内容也超出了原本的想法。最后我将其作为一篇文章单独发表出来。以下是正文: 我读了这篇和伯格曼那一篇,暂时还是没有打消对这套书文学价值的怀疑。你所说的作者的诚实,让我联想到当初读卢梭《忏悔录》时的感受,当卢梭长篇累牍地描写自己生活中肮脏、不光彩的一面,乍看上去确实显露出一种不加遮掩、无所顾忌的诚实感。然而,这其中是不是也暗藏着一种如同露阴癖一般的故作姿态呢?艺术不能只靠诚实。这种「讨恨」与「讨好」,又有什么本质区别呢? 关于什么是文学,我的观点比较保守:讲究形式与技巧、有艺术美感才算文学。就拿普鲁斯特来说,同样是自传性质的写作,为什么没有人质疑《追忆似水年华》是不是文学?因为普鲁斯特的文字是精心雕琢的,阅读的过程是审美的过程(所以像你所说的,没办法快速浏览)。《追忆似水年华》我只读过前两卷的中文版,体会不够深入。我到法国后认识了一个非常喜欢普鲁斯特的退休教师,她告诉我普鲁斯特的长句代表了法语的美。同样的,蒙田随笔也是不厌其烦的自我剖析,却不会有人质疑其文学性,因为蒙田随笔中的博学、睿智、典雅就是文学的典范。 反过来说,难道只有文学才值得被书写吗?我曾经纠结过,鲁迅杂文算不算文学?李敖的时评算不算文学?再提一个对自己残酷一点的问题,我写的那些博客文章,算文学吗?按我的标准,大概不算。即便如此,我相信这些文字依然被读者需要,依然有写出来的价值。 提到文字的价值,这是个让我纠结很久的问题,容我稍微绕一下圈子,从自己的经历讲起。 我在网上发表了几十万字,作为业余创作者算的上比较勤快吧。可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都被写作的焦虑所困扰,怀疑自己的创作有没有意义。我的那些文章,算得上是文学创作吗?我一个普通人,写自己的经历和观点对其他人有什么意义?像你说的,why don't you fucking lock that in your own drawer? 每一个爱读书的人,自己动笔时都会遇到一个严重的问题:眼高手低。我爱读《红楼梦》和俄国古典小说,当我自己开始写小说时,你可以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