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读余斌的《张爱玲传》


今年(2020)是张爱玲诞辰一百周年,我特意找了本张爱玲的传记来读。张爱玲是个传奇人物,自然有不少人为她作传,网上随便一搜就发现一大堆。其中绝大多数单看标题就令人吃不消,什么「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什么「也孤独,也灿烂」,还有「你因灵魂被爱」。标题就这样矫揉造作,内容只会更可怕。余斌的这本初看就比较平实,作者声明「决不把传记当做传奇来做」,诚恳客观的态度得到了我的好感,最后就选了这本来读。看完确实不辜负我的期待,文字干净、朴实,内容脉络清晰,完整地呈现了张爱玲的一生。

缺点也是有的。这本书发表于九十年代初,那时关于张爱玲的材料太少,张爱玲的几部自传体小说(《小团圆》《雷峰塔》《易经》)都还没出版,这本传记难免在内容有所欠缺。这本书数次再版,作者每每在后记中表示遗憾,可惜一直没有重新修订。

另一个问题是本书的体裁。作者提到这本书脱胎于八十年代读研究生时写的论文,原本是对张爱玲作品的研究。这就导致书中存在大量的文学点评,细致地分析了张爱玲的小说和散文。所以读起来难免纳闷,这到底是传记,还是文学批评?是学术著作,还是通俗读物?读完全书感觉不上不下,定位有些尴尬。

不过瑕不掩瑜,这本书帮助我进一步理解张爱玲。张爱玲在作家生涯之初写得又快又好,一九四三年到一九四五年这两三年的工夫就写出《传奇》和《流言》,天才展露无遗。进入五十年代后她又写出《半生缘》《秧歌》《赤地之恋》这几本长篇小说。可是自从一九五五年赴美,张爱玲的写作生涯似乎就突然中断了,此后新作甚少,偶尔发表几篇短篇小说还是改写自五十年代的旧作。这种突然爆发后的突然沉寂无疑是反常的,令我十分疑惑。读完这本传记,我觉得这一现象是内外因素共同造成的。

一九四五年八月日本宣布投降,政治形势一下子起了变化。张爱玲的情人胡兰成是汉奸,她常发表小说的刊物《杂志》也有日本背景,尽管张爱玲的作品远离政治、都是些婚恋题材,可还是避免不了「文化汉奸」的攻讦。为了避风头,张爱玲从此停笔,直到一九四七年四月才发表了一篇散文《华丽缘》,复出文坛。发表寥寥数篇作品后,张爱玲从一九四七年年底开始再次停笔,直到一九五零年用笔名「梁京」连载长篇小说《十八春》(后来更名为《半生缘》),一九五一年出版了单行本。一九五一至一九五二年间她发表中篇小说《小艾》,随后去了香港。她在香港停留了三年,直到一九五五年赴美。这三年是她第二个创作高峰期,写了《秧歌》和《赤地之恋》。可以看出,张爱玲在这十年间的两次长时间停笔主要是政治因素造成的。

到美国之后张爱玲充满雄心壮志,打算在英语文学界施展拳脚。她先是写了《粉泪》(《怨女》英文版,后更名为《北地胭脂》),之后写了自传体小说《雷峰塔》和《易经》,还有一本没写完的关于张学良的小说《少帅》。据说还有两篇古代中国背景的小说《僵尸车夫》和《孝桥》。这些小说全都遭到出版商的拒绝,令张爱玲备受打击,最后心灰意冷,放弃英文写作。在美国的头十年,张爱玲不但没有停笔,反而是笔耕不辍。论起字数来,《雷峰塔》和《易经》合起来是张爱玲规模最大的长篇小说。只可惜她的英语作品都以失败告终。

这是不是都要怪外国人不识货呢?以非母语写作而成名,虽非没有先例(康拉德、纳博科夫、林语堂),到底是件勉强的事。张爱玲的小说受《红楼梦》《金瓶梅》《海上花》的影响,讲究的是中国传统的文学趣味,换成英语难免大打折扣。时至今日,即便张爱玲的影响力远胜从前,她在欧美被接受的程度也极为有限。

更何况,这几部英语小说确实不如她的早期作品。这就要说到张爱玲创作减产的内在因素了。自从一九六一年夏志清发表《中国现代小说史》后,港台兴起张爱玲热,只要她肯写,不愁没处发表。按说她此时正当盛年,笔力深沉老练更胜从前,加以时日未必不能再进一层楼。可是她越写越慢,越写越少,后半生的作品论质论量都不如刚入文坛那两三年。写作不仅仅靠技巧,还要有写作材料和创作激情,中晚年的张爱玲恰恰缺少后两样。

张爱玲的一生,应了叔本华那句名言,前半生是正文,后半生是注解。最令她魂牵梦萦、久久难忘的是她人生中的前三十年。她一生中的所有作品都脱离不出这段人生经验。她的童年,她和家人的关系,她在香港读书时的经历,她在《私语》《童言无忌》《烬余录》中写了一遍,在《雷峰塔》《易经》里重写了一遍,晚年在《小团圆》里又写了一遍。她在美国住了四十年,却从写过一篇关于美国的小说。

说张爱玲出道即巅峰,大体上没有错。她早年的作品或许在技巧上仍有欠缺,却是最有生命力的;她后期的作品技巧日臻完美,内在却干枯了。
所以看完这部传记我很有些感慨,做人还是要积极些,不能总是活在过去。能从他人的经验中得到教训,算是读传记的一个好处吧。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读冰临神下的《死人经》

武侠小说衰落已久,老一辈武侠名家「金古梁温黄」中四位已经作古,硕果仅存的温瑞安也好多年没出过新书了。名噪一时的「大陆新武侠」同样归于平淡,成了明日黄花。在一片萧条的环境下,每当在网上聊起武侠,我总能看到有人提起《死人经》,称赞其为近年来罕有的武侠佳作。我起了好奇心,花大概一周的时间读完了《死人经》的第一卷《杀手少年》,聊聊想法。 这本书开头部分写的一般,主角惨遭灭门报仇雪恨这种故事实在太老套了。而且文字很平淡,人物对话写的尤其不好。写对话很考验作者的笔力,说什么话、怎么说话是塑造人物的重要手段之一。《死人经》里人物讲话差不多都是一个调调,而且偏书面语,给人感觉有点不自然。戏剧性强烈的地方、角色们互撂狠话时还成,日常对话就有些别扭。 很快地,这本书出色的情节就挽回文字上的那些小缺点了。主角被强盗掳走、卖到仇家金鹏堡里当奴隶,这时好戏才正式上演。主角在石堡里命悬一线,时刻处于危机之中,又处心积虑报仇,这段无论情节、风格、手法,明显是借鉴古龙的《白玉老虎》,专门培养杀手的金鹏堡几乎就是唐门的翻版。如同《白玉老虎》一样,《死人经》成功地渲染出压抑紧张的氛围,让读者时刻为着主角的将来提心吊胆。复仇故事讲究先抑后扬,主角前期越惨,后期复仇才越痛快。主角每天扛死尸,受虐待,自身无比弱小,处在石堡最底层,在绝望中拼命挣扎。主角陷害遥奴走火入魔、暗杀认识自己真实身份的杀手,随后被雪娘挟持,被设下三年内走火入魔的死亡期限,这一系列情节环环相扣,悬念迭起,写的特别好。读到这里,很惊讶于作者情节编排的老练,逐日连载的网络小说能维持这样稳定的质量真的很难得。雪娘教主角武功,让他和石堡千金上官如比武,这段明显是化用自《鹿鼎记》。主角落悬崖、奇遇大鹏鸟获得武功秘籍这段勉强算是俗而有力吧,武侠小说的主人公总是难逃落悬崖的命运。之后盗宝这段把之前的种种戏剧冲突一起引爆,处理的干净利落。 主角当上杀手学徒之后,故事陡然一变。虽说主角仍处在危机之中,却由被动转向主动。之前是受命运摆布,想放弃复仇也逃不掉,这时却开始主动出击了。主角从当初只有一腔愤恨的少年彻底转变成了冷静、聪明、阴狠毒辣的杀手。杀手学徒乱战这段写的很好,一群十余岁的少年间的血腥杀戮让人想到了《蝇王》。同时荷女这个角色开始登上前台,从配角变为两大女主角之一。荷女冷静沉着,办事滴水不漏,对主角衷心耿耿,几乎就是主角的女版化身。两人合练死人经

黑暗的宇宙:读刘慈欣的《三体全集》

第一次读《三体》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那时《三体》在科幻圈子里已经非常出名了,不过还没有进入大众视野。我读完第一本后印象一般,就没继续读下去。转眼十年过去,《三体》的影响力持续提升,俨然成为新世纪头二十年里最成功的中文通俗小说。不仅国内互联网总提到《三体》,身边的外国朋友中也不乏《三体》书迷,搞得没读完全书的我似乎成了异类。为了搞懂「黑暗森林」「降维打击」,我终于花了一个星期,把三部曲从头到尾看完了。 三体 简单来说,三体系列讲的是地球与外星之间的星际战争。这题材算得上复古,《三体》的内容与风格都让人联想到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经典科幻小说。 书中的外星人来自太阳系四光年之外的三体世界,这里有三个「太阳」。三个天体在万有引力作用下的运动规律是著名的三体问题,也正是这套书标题的由来。现在已知三体问题是无法精确求解的,三个太阳的运行轨迹没有规律,这给三体人所在的行星造成极其严酷的生存环境。过于靠近或过于远离太阳都是致命的,三体文明被毁灭了无数次,还有彻底坠入太阳的潜在危险。小说中借由电子游戏的形式,模拟了三体文明反复诞生与毁灭的过程。虽然听上去很复杂,其实不过是在说:外星人处于水深火热中,有强烈的移民外星的意愿。把三体问题换成其它危机,比如太阳衰败,这个故事同样成立。直到有一天,三体星接收到了地球发来的信号,发现地球是宜居星球,决定侵略地球。 考虑到三体人处于生死存亡之际,而且拥有远超地球文明的太空科技,我很奇怪为什么他们不主动寻找移民星球,而是被动地监听信号。能不能收到外星信号纯属偶然,而且按照书中的宇宙观,这信号很可能具有欺骗性,回复信号要冒非常大的风险。太阳系是距离三体世界最近的恒星系统,没理由不主动勘测。对比一下,离太阳系最近的半人马座阿尔发星,也就是小说中三体世界的原型,已经在科幻作品中被觊觎无数次了,三体人没理由从未关心过自己的邻居。 以三体人的科技水平,需要450年才能抵达地球。经过漫长的450年,没准到时候地球科技已经超过三体人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三体人制造了「智子」来封锁地球科技发展。 智子是小说第一部中最重要、也是最精彩的科幻设定,也为后来两部埋下伏笔。智子是一颗高维空间的质子,在二维空间展开后雕刻成智能计算机。按照书中的说法,从高维降到低维会「变大」(不妨想象一瓶墨水,变成二维——涂在纸上——会拥有庞大的面积)。一颗质子从九维降到二维,其面积足以包覆整

破碎迷幻的天才之作:读胡安·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

  提起外国文学,国内读者比较熟悉的主要是英法德美俄这些大国,还有邻近的日本。其它国家也不乏璀璨名著,只是很少受人关注。比如这本《佩德罗·巴拉莫》是墨西哥最著名的现代小说,可在国内恐怕没几个人听说过。我对墨西哥文化了解极少,要不是听说博尔赫斯和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此书极度推崇,大概率也会错过这本书。 在《私人藏书:序言集》里,博尔赫斯称「《佩德罗·巴拉莫》是西班牙语各国文学中最优秀的小说之一,也是所有文学中最优秀的小说之一。」而马尔克斯更夸张,在《对胡安·鲁尔福的简短追忆》中他写道:「我能够背诵全书,且能倒背,不出大错。并且我还能说出每个故事在我读的那本书的哪一页上,没有一个人物的任何特点我不熟悉。」所以我是抱着非常高的期待来读这本书的。读完确实感觉不同凡响,堪称天才之作。 《佩德罗·巴拉莫》非常短,还不到十万字,份量却特别足,第一次读根本消化不过来。我想很多读者读完这本书后的第一反应就是从头再读一遍。 这本小说的故事情节很普通,主要讲一个名叫佩德罗·巴拉莫的地主,欺男霸女无恶不作,搞得民不聊生,村民死的死逃的逃,最后整个村庄衰败成一座死城。只要了解过一点儿拉美历史或小说,对这类暴权故事不会感到陌生。《佩德罗·巴拉莫》的出色之处不在于故事情节,而在于极具开创性的写作手法。 一般来说,一部小说会有统一的叙事视角,比如第一人称、第三人称,随之会有一个或数个推进叙事的线索人物。虽然倒叙、插叙的手法很常见,但绝大多数小说还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来叙述的。而这本书将叙事视角、人物、时间、空间完全打乱了,感觉像是电影中的蒙太奇。 在小说一开始,「我」接受母亲的临终嘱托,回到家乡科马拉去寻找自己未曾谋面的父亲佩德罗·巴拉莫。可是读着读着,内容突然跳到一个男孩子身上,他正在想念着一个叫苏萨娜的女孩。再读几页我们会发现,这个男孩就是童年时代的佩德罗·巴拉莫。接下来笔锋一转,重新回到「我」这边,「我」在和借宿人家的房东爱杜薇海斯太太聊天,她滔滔不绝、颠三倒四地讲述着陈年往事,小说内容又变成了由她来叙述。整本书都是这样写成的,每隔几页就变成了一段貌似毫不相干的内容,仔细琢磨一下又相互关联。而且这本书不分章节,也不标注叙事者是谁,读的时候一定要全神贯注,否则一不小心就搞糊涂了。随着对人物和事件的熟悉,越读到后面故事会越清晰,慢慢理清人物关系和时空顺序,但是第一次读难免会错过或是混淆一些细节,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