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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自传》


聊天的时候人人都爱谈自己,不管别人爱不爱听。爱写作的人表达欲格外旺盛,就更忍不住写自己了。我写过不少自传性的文章,统统发在网上,期许能遇到知己,可惜一直罕有人问津。这倒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每个人都关心自己胜过关心别人,这是人的本性。写自传的人千千万万,除非出自名人之手,否则哪有读者会关心一个平常人的生活琐碎呢?张爱玲在散文《童言无忌》里写到,「走出去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然后写本自传,不怕没人理会」;可大事业终归不是人人都做的成的,所以她接下来又写到,「要做个举世瞩目的大人物,写个人手一册的自传,希望是很渺茫,还是随时随地把自己的事写点出来,免得压抑过甚,到年老的时候,一发不可复制,一定比谁都唠叨」。

话题扯远了,这次要谈的是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1790)的《自传》。这本自传是美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拥有无数读者。依我看这并不是因为这本书写的有多好,主要是因为富兰克林的成就太大了。富兰克林是典型的博学家,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履历光辉灿烂。他是政治家、外交家,是美国的开国元勋;他是科学家、发明家,做过著名的风筝实验,发明了避雷针、双光镜片、富兰克林壁炉;他是作家,著有《穷理查年鉴》《致富之路》等风靡美国的小册子,还写了这本著名的自传;他是慈善家、社会活动家,创立了北美最早的消防队、公共图书馆、医院、大学;他是出版商、印刷商,是事业有成的富商;他会多门语言、多种乐器,还是国际象棋高手;如此等等,成就实在太多,无法一一列举。他出身平平,年轻时穷困潦倒,完全靠自学成才,这就使得他的经历更具传奇色彩。

如果把读书的动机分为「有趣」和「有益」,这本书肯定属于后者。在本书的创作过程中,读到手稿的友人就向富兰克林指出这本书的教育意义,可以引导青年积极向上。这本书的写作风格也是理性大过感性,注重总结经验教训而不是抒发个人感受。书中涉及亲情、爱情的内容极少,比如写到幼子因天花而夭折,富兰克林没有花费多少笔墨写丧子之痛,而是告诫世人要给儿童打疫苗。对于现代读者来说,这本书在内容轻重取舍上是有些奇怪的,后面我再细说。

这本书篇幅不长,中文译本大概七八万字,一百多页的样子,一个下午就能读完。这本书分为四个部分,并不是连着写出来的,彼此间有相当长的写作间隔(第一部分写于1771年,第二部分写于1784年,第三部分写于1788年至1789年五月,第四部分写于1789年底至1790年)。这本书并没有写完,叙述的内容截止于1758年,那时富兰克林的外交生涯还没开始,政治上的重大成就也尚未告成。所以这本书只好算作半部传记,遗漏了最精彩的部分。

第一部分原本是富兰克林写给儿子的书信,他在信中回顾了自己家庭背景、成长经历,一直写到1730年在费城建立公共图书馆。因为是写给至亲的信件,文字坦率自然,是全书中最有可读性的部分。对于钱财、女色上犯的一些小错他供认不讳,毕竟人无完人。在我看来,富兰克林青年时代自学成才并在事业上小有成就主要靠下面几点:

一是读书。想要做出杰出的事业,首先要成为一个杰出的人,受到良好教育才能让一个人脱胎换骨。而读书正是学习知识最廉价、最便捷的途径。富兰克林从小喜欢读书,有零钱就拿来买书,还跟身边的人借书看,年纪轻轻已经算得上博览群书了。他为人处世的方法、良好的生活习惯都得自于书籍的启发。

二是写作。读书的好处人尽皆知,写作的好处则不是所有人都明白。写作并不是作家的专利,普通人也能从中获益。写作是梳理思路的好办法,把想法转化成文字的过程就是思考的过程,头脑清晰、思维缜密才能写出流畅通顺的文章来。文章写得好的人,说话办事也往往更有逻辑。富兰克林有一套专门的练习写作的方法:先是记住范文的要旨,然后根据要旨写成文章,最后把自己写好的文章与原文作比较,从而发现、纠正自己写作的缺点毛病。为了提高词汇量,他把散文改写成诗,因为写诗为了押韵需要用到大量不同韵脚的近义词,之后再把诗改写成散文;为了学习如何理顺文章思路,他把写下来的文章要旨打乱顺序,然后再重新组织成文章。他十五六岁时能想出这些方法来有意识地训练自己,实在是天纵奇才。他后来写小册子致富,又成了政治团体的笔杆子,全都得益于年轻时的刻苦练习。

三是道德修养。富兰克林很早就意识到了道德修养的价值,他勤奋刻苦、节制简朴、积极上进。除了天性善良,我想这也是因为他从书本中学到的先贤美德,还有观察到身边懒惰骄侈的人是如何堕落的,警醒自己不要步人后尘。富兰克林有一套著名的道德诫条,在自传的第二部分中有详细的描述。

四是经历丰富。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经历多了自然促人成长。富兰克林很早就走南闯北,17岁时从波士顿到费城,后来又去了伦敦,最后重回费城开始职业生涯。四处游历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物和各种风风雨雨,他从天真无知变为精于世故。

第一部分写得相当好,如果按照同样的风格写下去,这本书不仅有益,同时也会成为一本有趣的读物。可惜大概是由于公务繁忙,富兰克林多年没有续写,终于重新提笔是受了友人的督促(见《自传》中收录的《两封信》)。从第二部分开始,他恐怕太在意让这本书流传后世、教育世人,文章失去了之前的轻松自如,开始端架子了。

第二部分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十三条道德戒律,分别是节制、缄默、秩序、决心、节俭、勤劳、诚实、正直、中庸、整洁、宁静、贞洁、谦虚。这些都是常见的美德,人人都懂,我就不赘述了。这些道德戒律与中华传统美德十分近似,大概就差了仁爱和孝顺。其实说穿了,不同文化中的美德都大同小异,人的道德修养不够从来不是因为善恶不分,而是明知哪些事是对的却不能坚持。我认为富兰克林最了不起的地方不是总结出这些美德,而是强大的自制力。他严格监督自己的道德表现,列出表格来审视自己每天做到了哪几项,又在哪些方面有所欠缺,这种自省精神也是儒家文化大力提倡的。读了这一部分,我最大的感想就是道德修养殊途同归,只要真心向善总会得出相似的结论。

到此为止称得上是半部好书,接下来的部分就味同嚼蜡了。第三部分是一坨轻重不分的流水账,记述了富兰克林的公共事务和科学发现。当我们读一本传记,绝不仅仅是读一项项事迹,更想知道每件事的意义和影响;对于自传,自然更希望作者透露些外人无法得知的内容,比如传主的内心感受。可在这一部分里,意义、影响、感受都几乎不存在。富兰克林似乎想要避免自我吹嘘的嫌疑,把自己的重大成就(比如电学发现和一些发明创作)说的不值一提,甚至连前因后果都没写清楚。在记述公共事务时,他有时又会纠缠些无所谓的细节,比如某某人捐了款,这种事后世读者根本不在乎。总之这一部分既无聊又缺少意义,内容非常流于表面。至于第四部分,纯粹是第三部分的延续,而且只有短短几页,随即戛然而止。读完后半本,完全没有读传记深入了解一个人的痛快感,反而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如果要我从第三、第四部分中总结出有价值的地方,我觉得可以从中看出富兰克林是一个标准的实用主义者。比如他对宗教的态度,他只看重宗教对培养公众道德的好处,不在乎宗教的细节。他年轻时周末勤奋学习而不是上教堂,成人后对不同教派一视同仁,他对宗教的态度近似与一个无神论者,只是出于时代因素无法直接表明罢了。再比如他在建立消防局、大学、医院时,从不为虚名而出风头,因为做公益难免会遭人怀疑动机不纯,隐在后面反而更好办事。

最后感慨一下,这本两百多年前的书并没有多少陈腐的地方,其中的思想观念与当今的主流文化没有多少差异,可以看出富兰克林的确是超越时代的伟人。此外,我觉得富兰克林是位实干家,成功得自于努力奋斗,与牛顿、莫扎特这种纯粹的天才是有本质区别的。正因为这一点,富兰克林也更值得作为普通人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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