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续·私房电影十选

 

之前写过一篇《私房电影十选》,发到网上后,有些朋友很喜欢,鼓励我再写一篇续集。我想了想,上一篇刻意选择年代较近的影片,这次不如就都写老片吧,正好作为互补。以下十部电影都老过我,依照上映时间顺序排列。

《卡萨布兰卡》(美国,1942)

《卡萨布兰卡》的故事颇有武侠味。一个冷若冰霜、愤世嫉俗的男人,在异域开了一间酒吧。这酒吧是个自成一体的小世界,黑白两道鱼龙混杂;不管你身份多高,多富有,到了这里就要服从这里的规矩。这男人开口讲话都是一股古龙味:「昨日过去太久,我已忘了做过什么。今夜太遥远,我不知自己会做什么,因为我从不做那么远的打算。」这样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硬汉,心里唯一的伤口,自然是一个女人。这女人很美,看她一眼就明白,对于她身边的任何一个男人,她永远是故事的女主角。女人抛弃过男人,给他留下除不去的伤疤;多年后突然出现,居然开口就让他冒天大的险,而他居然答应了。经过一番生死冒险,两个相爱的人就此分别,相忘于江湖。异域风情、惊悚悬疑、感情纠葛,一样不缺,怎能不拍出好故事?男主演鲍嘉相貌普通,个子不高,微微驼背,却男人味十足,不靠脸一样帅死人。

《日落大道》(美国,1950)

《日落大道》是一个以「衰老」为主题的故事。美国文化,尤其是好莱坞电影文化,近乎病态地狂热追捧青春美貌。一位电影明星,往往年纪轻轻就达到人生巅峰,被鲜花与掌声围绕,享受到任凭谁也无法抵抗的虚荣;可是随着年龄增长,接下来就要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一点一滴逝去。除非有大智慧,很少有人能经历这样的大起大落而不迷失自我。《日落大道》里的默片明星就因此而癫狂了,她贪婪地渴求青春、声誉和爱,那份扭曲的执著令人恐惧。片尾她走下楼梯那著名的一幕,简直像是一出恐怖片了。电影中不仅有讽刺,还有深切的同情,是一首献给默片时代的挽歌。这就使得此片很有一种佛教看透人间虚幻的思想情怀,这在西方电影里是不多见的。电影中另外一条故事线是落寞不得志的编剧,一步步放弃理想、委身于老女星,这是名利场中又一种典型悲剧。前几年莱恩·墨菲拍的迷你剧《宿敌:贝蒂与琼》与这部电影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推荐一看。

《七武士》(日本,1954)

《七武士》的故事情节非常简单,就是七名武士受农民所托,抵抗山贼。假如写成小说,恐怕几页纸就讲完了。《七武士》好到可以当教材,用来教人怎么拍电影,不是因为剧情,而是由于精彩的影像叙事。《七武士》中大量段落完全没有台词,直接把情景展现在观众眼前,让你自己去看。武士与山贼的恶战,场面调度无懈可击,繁而不乱。这样的电影,一定要一帧帧分析才能品出好处,文字说明有心无力。与《七武士》相比,国内那些台词啰哩啰嗦的影视作品大概只能算是广播剧。无法被文字浓缩,只有亲自去看才能体会其好处,我想这样的电影才配得上艺术二字。

《宾虚》(美国,1959)

《宾虚》是一电影史上屈指可数的史诗巨作,其气势之恢弘令人惊叹。我前些年重看了蓝光版,感慨片中的大场面放在今天仍然不过时。当年没有电脑特效,所有场景都是实拍。最著名的四轮马车大战那一段,十几分钟的戏足足用了三个月才拍好。看到这样壮观的视觉奇迹,我不得不对好莱坞黄金时代的电影人肃然起敬。除了精彩绝伦动作场面,这也是一部宗教色彩浓厚的影片。我并非基督徒,但同样被电影中耶稣的故事所打动,因为宽恕与仁爱是普世的精神。如果你喜欢《角斗士》《天国王朝》这样的历史大片,那绝对不能错过《宾虚》。

《阿拉伯的劳伦斯》(英国,1962)

大卫·里恩是我最喜欢的导演之一,他以荡气回肠的鸿篇巨制著称,片长动辄三四个小时。虽说电影好坏不取决于长短,但形式与内容是不可分割的,有些故事一定要足够篇幅才能充分发挥。《阿拉伯的劳伦斯》讲述了一个残酷而又带有异国浪漫气息的战争传奇,片中最吸引人的是对主角劳伦斯的塑造。历史上那些创下丰功伟迹的英雄人物,是伟大的超人,还是命运的宠儿?电影中的劳伦斯无疑具有杰出的军事才能,同时他也爱出风头、喜欢哗众取宠,以至于一度被胜利冲昏了头脑,真以为自己具有神力、无所不能了。他致力于阿拉伯民族解放,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最后却被政客出卖,终究是作了大英帝国的一颗棋子。历史上的劳伦斯也是一个充满争议的人物,这部电影虽然并不完全符合史实,却真实刻画出了英雄人物的迷惘与无奈。

《黄金三镖客》(意大利,1966)

香港译作《独行侠决斗地狱门》,浓浓的邵氏武侠风。当年我在同一周看完镖客三部曲,同时打通《荒野大镖客:救赎》,过足了牛仔瘾。荒野大漠,一人一马,快意江湖,岂不快哉!当电影开场经典的口哨声响起,我的劲头立马就上来了。这部电影三个主角,一个负责耍帅,一个负责扮狠,一个负责搞笑。三人斗智斗勇,好戏叠出,在冒险夺宝之余,还穿插了一场悲情的战争大戏。最后三人坟场对决更是经典。

《教父》(美国,1972)

电影史上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伟大电影往往改编自二流小说。我读过《教父》原著,没有留下太深的印象,感觉不过是本普通的通俗小说。而由此改编的《教父》电影前两集却被公认为电影艺术的巅峰。这是为什么?我认为,一部杰出的艺术作品,必然充分发挥了其艺术形式的特色,比如文学中的修辞,电影中的表演。既然这优点与形式紧密连结,也就难以在改编为另一种形式时保留下来。无论一个摄影师如何努力,也都无法还原「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艺术美感;而无论文字多细致,也无法还原马龙·白兰度在《教父》开场的伟大表演。电影在改编小说时,往往只留下故事,而把文学艺术性都遗落了。所以重视故事情节的通俗小说反而更适合改编成电影。《教父》在摄影、表演、配乐等方方面面都近乎完美,把一个黑帮故事上升为史诗,每次看都有新的感受,无愧为影史经典。

《骗中骗》(美国,1973)

这部电影在两岸三地的译名大相径庭,香港译作《老千计状元才》,台湾译作《刺激》,依我看还是大陆译名《骗中骗》更贴切些。这是一个行骗的故事,叙事稳扎稳打,干净利落,逐个小节向前推进:介绍人物、规划骗局、招兵买马、引人上套、实施骗局、出奇反转。正因为模式化,更考验编剧的功力,在套路里玩出花来。或许《骗中骗》没有太多艺术上的创新,但是足够巧妙好看。

《唐人街》(美国,1974)

《唐人街》的故事情节结构坚实,环环相扣。照着电影把故事记下来,几乎不用更改,就成了一本雷蒙德·钱德勒风格的好小说。《唐人街》的剧本被很多人认为是史上最佳。麦基那本著名的编剧教科书《故事》就总爱拿《唐人街》举例,视其为写作典范。《唐人街》由始至终一直保持着悬念,情节扑朔迷离;每次解决了一个疑问,却又引出更大的疑问;最后真相大白,,每处伏笔都发挥了作用。重看《唐人街》时我突然联想到了克苏鲁神话。主角从一件小事开始被卷入到神秘事件中,不自觉越陷越深,发掘出比预想中更庞大的邪恶。结尾也符合克苏鲁神话的惯例,带有一种虚无的宿命感,主角对邪恶无能为力。近年的美剧《真探》也是相同的风格,大概受到了《唐人街》的启发。

《办公室的故事》(苏联,1977)

作为一个中国八零后,我一直对苏联抱有复杂的感情。一方面,我熟悉苏联冷笑话、古拉格群岛,知道老大哥的恐怖;另一方面,当我观赏苏联文艺作品时,又不自觉地被其中的宏大叙事和理想主义所吸引。不过这部《办公室的故事》一点都不宏大,是平凡人的爱情喜剧,恰恰扭转了我对苏联的刻板印象。男主角是一个其貌不扬的中年人,戴着厚厚的眼镜,举止笨拙;他被老婆甩了,一个人照顾孩子。女主角是一个男人婆,不苟言笑,孤僻难相处,是男主角的顶头上司,男主角在她面前一直畏手畏脚。这两个人原本互相厌恶,没想到由于一系列的阴差阳错,居然起了奇妙的化学反应,最后成了情侣。这种故事其实很俗套,可是由于出色的情节设计和表演,从头到尾笑点不断,成了我最喜欢的喜剧片之一。


既然聊到了老片,不妨再说几句题外话。作为影迷,观影经验积累到了一定程度,少不了要看老片补课。那些影史上的经典名作,有些放在当下依然好看,另外一些恐怕就不容易吃得消了。相当多的名作是由于技术开创性而留名史册,比方说巴斯特·基顿开创了肢体喜剧表演风格,连成龙都是学他,他的《将军号》被公认为影史经典。然而对于今人来说,肯定还是成龙电影更好看。再比如《公民凯恩》是当年电影叙事、镜头、剪辑技术的集大成,被尊为最伟大的电影,可这并不代表它真的比其它所有电影都好。电影是大众娱乐,我不相信有什么电影非看不可。我选择这十部电影的方针偏重于「好看」,标题改成最适合新观众的老电影也说得通,希望能为读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读冰临神下的《死人经》

武侠小说衰落已久,老一辈武侠名家「金古梁温黄」中四位已经作古,硕果仅存的温瑞安也好多年没出过新书了。名噪一时的「大陆新武侠」同样归于平淡,成了明日黄花。在一片萧条的环境下,每当在网上聊起武侠,我总能看到有人提起《死人经》,称赞其为近年来罕有的武侠佳作。我起了好奇心,花大概一周的时间读完了《死人经》的第一卷《杀手少年》,聊聊想法。 这本书开头部分写的一般,主角惨遭灭门报仇雪恨这种故事实在太老套了。而且文字很平淡,人物对话写的尤其不好。写对话很考验作者的笔力,说什么话、怎么说话是塑造人物的重要手段之一。《死人经》里人物讲话差不多都是一个调调,而且偏书面语,给人感觉有点不自然。戏剧性强烈的地方、角色们互撂狠话时还成,日常对话就有些别扭。 很快地,这本书出色的情节就挽回文字上的那些小缺点了。主角被强盗掳走、卖到仇家金鹏堡里当奴隶,这时好戏才正式上演。主角在石堡里命悬一线,时刻处于危机之中,又处心积虑报仇,这段无论情节、风格、手法,明显是借鉴古龙的《白玉老虎》,专门培养杀手的金鹏堡几乎就是唐门的翻版。如同《白玉老虎》一样,《死人经》成功地渲染出压抑紧张的氛围,让读者时刻为着主角的将来提心吊胆。复仇故事讲究先抑后扬,主角前期越惨,后期复仇才越痛快。主角每天扛死尸,受虐待,自身无比弱小,处在石堡最底层,在绝望中拼命挣扎。主角陷害遥奴走火入魔、暗杀认识自己真实身份的杀手,随后被雪娘挟持,被设下三年内走火入魔的死亡期限,这一系列情节环环相扣,悬念迭起,写的特别好。读到这里,很惊讶于作者情节编排的老练,逐日连载的网络小说能维持这样稳定的质量真的很难得。雪娘教主角武功,让他和石堡千金上官如比武,这段明显是化用自《鹿鼎记》。主角落悬崖、奇遇大鹏鸟获得武功秘籍这段勉强算是俗而有力吧,武侠小说的主人公总是难逃落悬崖的命运。之后盗宝这段把之前的种种戏剧冲突一起引爆,处理的干净利落。 主角当上杀手学徒之后,故事陡然一变。虽说主角仍处在危机之中,却由被动转向主动。之前是受命运摆布,想放弃复仇也逃不掉,这时却开始主动出击了。主角从当初只有一腔愤恨的少年彻底转变成了冷静、聪明、阴狠毒辣的杀手。杀手学徒乱战这段写的很好,一群十余岁的少年间的血腥杀戮让人想到了《蝇王》。同时荷女这个角色开始登上前台,从配角变为两大女主角之一。荷女冷静沉着,办事滴水不漏,对主角衷心耿耿,几乎就是主角的女版化身。两人合练死人经

黑暗的宇宙:读刘慈欣的《三体全集》

第一次读《三体》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那时《三体》在科幻圈子里已经非常出名了,不过还没有进入大众视野。我读完第一本后印象一般,就没继续读下去。转眼十年过去,《三体》的影响力持续提升,俨然成为新世纪头二十年里最成功的中文通俗小说。不仅国内互联网总提到《三体》,身边的外国朋友中也不乏《三体》书迷,搞得没读完全书的我似乎成了异类。为了搞懂「黑暗森林」「降维打击」,我终于花了一个星期,把三部曲从头到尾看完了。 三体 简单来说,三体系列讲的是地球与外星之间的星际战争。这题材算得上复古,《三体》的内容与风格都让人联想到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经典科幻小说。 书中的外星人来自太阳系四光年之外的三体世界,这里有三个「太阳」。三个天体在万有引力作用下的运动规律是著名的三体问题,也正是这套书标题的由来。现在已知三体问题是无法精确求解的,三个太阳的运行轨迹没有规律,这给三体人所在的行星造成极其严酷的生存环境。过于靠近或过于远离太阳都是致命的,三体文明被毁灭了无数次,还有彻底坠入太阳的潜在危险。小说中借由电子游戏的形式,模拟了三体文明反复诞生与毁灭的过程。虽然听上去很复杂,其实不过是在说:外星人处于水深火热中,有强烈的移民外星的意愿。把三体问题换成其它危机,比如太阳衰败,这个故事同样成立。直到有一天,三体星接收到了地球发来的信号,发现地球是宜居星球,决定侵略地球。 考虑到三体人处于生死存亡之际,而且拥有远超地球文明的太空科技,我很奇怪为什么他们不主动寻找移民星球,而是被动地监听信号。能不能收到外星信号纯属偶然,而且按照书中的宇宙观,这信号很可能具有欺骗性,回复信号要冒非常大的风险。太阳系是距离三体世界最近的恒星系统,没理由不主动勘测。对比一下,离太阳系最近的半人马座阿尔发星,也就是小说中三体世界的原型,已经在科幻作品中被觊觎无数次了,三体人没理由从未关心过自己的邻居。 以三体人的科技水平,需要450年才能抵达地球。经过漫长的450年,没准到时候地球科技已经超过三体人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三体人制造了「智子」来封锁地球科技发展。 智子是小说第一部中最重要、也是最精彩的科幻设定,也为后来两部埋下伏笔。智子是一颗高维空间的质子,在二维空间展开后雕刻成智能计算机。按照书中的说法,从高维降到低维会「变大」(不妨想象一瓶墨水,变成二维——涂在纸上——会拥有庞大的面积)。一颗质子从九维降到二维,其面积足以包覆整

破碎迷幻的天才之作:读胡安·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

  提起外国文学,国内读者比较熟悉的主要是英法德美俄这些大国,还有邻近的日本。其它国家也不乏璀璨名著,只是很少受人关注。比如这本《佩德罗·巴拉莫》是墨西哥最著名的现代小说,可在国内恐怕没几个人听说过。我对墨西哥文化了解极少,要不是听说博尔赫斯和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此书极度推崇,大概率也会错过这本书。 在《私人藏书:序言集》里,博尔赫斯称「《佩德罗·巴拉莫》是西班牙语各国文学中最优秀的小说之一,也是所有文学中最优秀的小说之一。」而马尔克斯更夸张,在《对胡安·鲁尔福的简短追忆》中他写道:「我能够背诵全书,且能倒背,不出大错。并且我还能说出每个故事在我读的那本书的哪一页上,没有一个人物的任何特点我不熟悉。」所以我是抱着非常高的期待来读这本书的。读完确实感觉不同凡响,堪称天才之作。 《佩德罗·巴拉莫》非常短,还不到十万字,份量却特别足,第一次读根本消化不过来。我想很多读者读完这本书后的第一反应就是从头再读一遍。 这本小说的故事情节很普通,主要讲一个名叫佩德罗·巴拉莫的地主,欺男霸女无恶不作,搞得民不聊生,村民死的死逃的逃,最后整个村庄衰败成一座死城。只要了解过一点儿拉美历史或小说,对这类暴权故事不会感到陌生。《佩德罗·巴拉莫》的出色之处不在于故事情节,而在于极具开创性的写作手法。 一般来说,一部小说会有统一的叙事视角,比如第一人称、第三人称,随之会有一个或数个推进叙事的线索人物。虽然倒叙、插叙的手法很常见,但绝大多数小说还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来叙述的。而这本书将叙事视角、人物、时间、空间完全打乱了,感觉像是电影中的蒙太奇。 在小说一开始,「我」接受母亲的临终嘱托,回到家乡科马拉去寻找自己未曾谋面的父亲佩德罗·巴拉莫。可是读着读着,内容突然跳到一个男孩子身上,他正在想念着一个叫苏萨娜的女孩。再读几页我们会发现,这个男孩就是童年时代的佩德罗·巴拉莫。接下来笔锋一转,重新回到「我」这边,「我」在和借宿人家的房东爱杜薇海斯太太聊天,她滔滔不绝、颠三倒四地讲述着陈年往事,小说内容又变成了由她来叙述。整本书都是这样写成的,每隔几页就变成了一段貌似毫不相干的内容,仔细琢磨一下又相互关联。而且这本书不分章节,也不标注叙事者是谁,读的时候一定要全神贯注,否则一不小心就搞糊涂了。随着对人物和事件的熟悉,越读到后面故事会越清晰,慢慢理清人物关系和时空顺序,但是第一次读难免会错过或是混淆一些细节,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