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读书的门槛

 

读书是有门槛的。大家想必都遇到过一两本这样的书:读时一头雾水,读完全部忘光。这倒未必是因为书有多高深,或是读者多愚钝,只是没跨过门槛罢了。最近读到金克木的一篇文章《存在与虚无·逻辑哲学论·心经》,向青年读者讲解怎么读哲学。那些哲学讨论与本文无关,咱们不去管它,其中一个观点倒是很有意思:

……这是全书的起点,但起跳以前的「助跑」都省略了。那是在「槛外」的,认为读者早该知道的;要不然,何必来看这本书呢?

照我的粗浅看法,读哲学书的前提是和对方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先明白他提出的是什么问题,先得有什么预备动作或「助跑」,然后和他一同齐步前进,随时问答。

于是乎,想读懂《存在与虚无》必须先弄明白现象学和本体论,否则无论你多聪明,都不可能读懂萨特要说什么。在学术上这么做无可厚非,要不然谈到哲学就要从古希腊哲人讲起,绕上一个大圈子,累也累死了。熟悉前置知识,这是搞研究的硬性「门槛」。

可是文学创作,要不要也人为地设一道门槛呢?

中国古典文学的一大特色就是爱用典故。学生时代,曾在语文课上学过辛弃疾的《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这首词简直丧心病狂,一句一典。开头「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还好,大家总都认得孙权。后面什么「人道寄奴曾住」,谁是「寄奴」?「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都是什么历史事件?「佛狸祠」是哪里?「廉颇老矣,尚能饭否」又是谁问谁,什么意思?要不是有老师讲解,完全一点都读不通!

读到这里,你可能会觉得,这些古代作家真是爱拽文,干嘛不有话好好说。其实并非如此,在辛弃疾的时代,他列举的这些典故都是常识,难度恐怕不高于「小S本名是徐熙娣」。诗词格式有严格限制,用典故是一种省字数的好办法,要不然篇幅根本不够用。辛弃疾写作时,大概没想过要设什么门槛,只是时过境迁,今人不好读懂了。

中华悠久历史是财富也是负担,压得读书人喘不过起来,读古书像是解密码,一路上溯到先秦,浩浩荡荡几千年,怎么读得过来?其实外国也是一样。想要读懂欧洲文学,大抵总要知道一点圣经故事、希腊传说、莎翁戏剧。余光中曾在《几块试金石——如何识别假洋学者》这篇文章中写到,赫胥黎的名作《Brave New World》,不识典故的「假洋学者」会错译成《勇敢的新世界》;其实这个标题出自莎士比亚《暴风雨》中的名句,此处Brave应该译成「美好的」而非「勇敢的」。熟读西方文学的,自然把这当成常识,对于我们这些东方读者,反倒成了门槛。

这世上确实有《尤利西斯》这种故意刁难读者的书,不过绝大多数的书写出来都是供人读的,作者不可能也没必要去刻意制造理解难度。可是,作者写作时,难以猜测读者脑子里存了什么知识。除非是写启蒙读物,特意要往浅了写,否则只好以自身的知识储备为标杆。有些读者看不明白,那也是没办法的事。

由此可见,所谓读书的门槛,是种实实在在的自然现象,不怪作者也不能怪读者。人与人之间有不同的生活背景、人生经历,交流起来免不了有隔阂。通过一本书,能与古今中外不同时空的作者交流,这已经是一件奇迹。要想奢求交流毫无门槛,心灵相通,那只有靠魔法和超能力了。

身为读者,要认识到读书的门槛客观存在。有门槛的书,不用去硬读。世上的书千千万万,根本读不过来,错过就错过了,这是无可奈何的事。像是什么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但丁的《神曲》,还有前面提到的《尤利西斯》,恐怕我这辈子都读不出什么滋味来,也没必要去硬啃。如果非要读,那也只好从头开始一步步助跑,跳过门槛才能读,没法子投机取巧。顺便吐嘈一下那些「五分钟帮你速读XX书」的节目,要是真能五分钟读懂一本书,怕不是早就人人都成大学者了。

身为作者,我力求文字明晰、准确,把自己的意思写得清清楚楚。能用日常语言的,就不用专业术语;能自己解释明白的,就尽量不去引用旁人的高深理论。在作者与读者的交流中,最起码我这一方已经尽了力。

不可否认,现在爱读书的人越来越少,人与人会不会彻底丧失共同语言,使门槛变得高不可攀?那些过去的经典,会不会大家都读不懂了?这样大的问题,我给不出答案。我在网上看过朱天心2017年在香港书展的演讲,她说文学已经成了瓦砾,「文学早已不再是人生的基本事实」,像她这样的作家已经成快绝种的恐龙。

我倒觉得不必这么悲观。我们读了经典,以为古人都好有学问,其实看到的只是那么一小撮幸存下来的精英。古代识字率比今天低得多,没多少人会读书写字。传统诗词已经几近灭绝了,西方古典音乐也只靠少数爱好者苟活;小说日渐被影视取代,看不到将来有什么复兴的希望;这自然是悲哀的。可我相信,唐诗过后是宋词,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文化,未来总有未来的路。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读冰临神下的《死人经》

武侠小说衰落已久,老一辈武侠名家「金古梁温黄」中四位已经作古,硕果仅存的温瑞安也好多年没出过新书了。名噪一时的「大陆新武侠」同样归于平淡,成了明日黄花。在一片萧条的环境下,每当在网上聊起武侠,我总能看到有人提起《死人经》,称赞其为近年来罕有的武侠佳作。我起了好奇心,花大概一周的时间读完了《死人经》的第一卷《杀手少年》,聊聊想法。 这本书开头部分写的一般,主角惨遭灭门报仇雪恨这种故事实在太老套了。而且文字很平淡,人物对话写的尤其不好。写对话很考验作者的笔力,说什么话、怎么说话是塑造人物的重要手段之一。《死人经》里人物讲话差不多都是一个调调,而且偏书面语,给人感觉有点不自然。戏剧性强烈的地方、角色们互撂狠话时还成,日常对话就有些别扭。 很快地,这本书出色的情节就挽回文字上的那些小缺点了。主角被强盗掳走、卖到仇家金鹏堡里当奴隶,这时好戏才正式上演。主角在石堡里命悬一线,时刻处于危机之中,又处心积虑报仇,这段无论情节、风格、手法,明显是借鉴古龙的《白玉老虎》,专门培养杀手的金鹏堡几乎就是唐门的翻版。如同《白玉老虎》一样,《死人经》成功地渲染出压抑紧张的氛围,让读者时刻为着主角的将来提心吊胆。复仇故事讲究先抑后扬,主角前期越惨,后期复仇才越痛快。主角每天扛死尸,受虐待,自身无比弱小,处在石堡最底层,在绝望中拼命挣扎。主角陷害遥奴走火入魔、暗杀认识自己真实身份的杀手,随后被雪娘挟持,被设下三年内走火入魔的死亡期限,这一系列情节环环相扣,悬念迭起,写的特别好。读到这里,很惊讶于作者情节编排的老练,逐日连载的网络小说能维持这样稳定的质量真的很难得。雪娘教主角武功,让他和石堡千金上官如比武,这段明显是化用自《鹿鼎记》。主角落悬崖、奇遇大鹏鸟获得武功秘籍这段勉强算是俗而有力吧,武侠小说的主人公总是难逃落悬崖的命运。之后盗宝这段把之前的种种戏剧冲突一起引爆,处理的干净利落。 主角当上杀手学徒之后,故事陡然一变。虽说主角仍处在危机之中,却由被动转向主动。之前是受命运摆布,想放弃复仇也逃不掉,这时却开始主动出击了。主角从当初只有一腔愤恨的少年彻底转变成了冷静、聪明、阴狠毒辣的杀手。杀手学徒乱战这段写的很好,一群十余岁的少年间的血腥杀戮让人想到了《蝇王》。同时荷女这个角色开始登上前台,从配角变为两大女主角之一。荷女冷静沉着,办事滴水不漏,对主角衷心耿耿,几乎就是主角的女版化身。两人合练死人经

黑暗的宇宙:读刘慈欣的《三体全集》

第一次读《三体》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那时《三体》在科幻圈子里已经非常出名了,不过还没有进入大众视野。我读完第一本后印象一般,就没继续读下去。转眼十年过去,《三体》的影响力持续提升,俨然成为新世纪头二十年里最成功的中文通俗小说。不仅国内互联网总提到《三体》,身边的外国朋友中也不乏《三体》书迷,搞得没读完全书的我似乎成了异类。为了搞懂「黑暗森林」「降维打击」,我终于花了一个星期,把三部曲从头到尾看完了。 三体 简单来说,三体系列讲的是地球与外星之间的星际战争。这题材算得上复古,《三体》的内容与风格都让人联想到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经典科幻小说。 书中的外星人来自太阳系四光年之外的三体世界,这里有三个「太阳」。三个天体在万有引力作用下的运动规律是著名的三体问题,也正是这套书标题的由来。现在已知三体问题是无法精确求解的,三个太阳的运行轨迹没有规律,这给三体人所在的行星造成极其严酷的生存环境。过于靠近或过于远离太阳都是致命的,三体文明被毁灭了无数次,还有彻底坠入太阳的潜在危险。小说中借由电子游戏的形式,模拟了三体文明反复诞生与毁灭的过程。虽然听上去很复杂,其实不过是在说:外星人处于水深火热中,有强烈的移民外星的意愿。把三体问题换成其它危机,比如太阳衰败,这个故事同样成立。直到有一天,三体星接收到了地球发来的信号,发现地球是宜居星球,决定侵略地球。 考虑到三体人处于生死存亡之际,而且拥有远超地球文明的太空科技,我很奇怪为什么他们不主动寻找移民星球,而是被动地监听信号。能不能收到外星信号纯属偶然,而且按照书中的宇宙观,这信号很可能具有欺骗性,回复信号要冒非常大的风险。太阳系是距离三体世界最近的恒星系统,没理由不主动勘测。对比一下,离太阳系最近的半人马座阿尔发星,也就是小说中三体世界的原型,已经在科幻作品中被觊觎无数次了,三体人没理由从未关心过自己的邻居。 以三体人的科技水平,需要450年才能抵达地球。经过漫长的450年,没准到时候地球科技已经超过三体人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三体人制造了「智子」来封锁地球科技发展。 智子是小说第一部中最重要、也是最精彩的科幻设定,也为后来两部埋下伏笔。智子是一颗高维空间的质子,在二维空间展开后雕刻成智能计算机。按照书中的说法,从高维降到低维会「变大」(不妨想象一瓶墨水,变成二维——涂在纸上——会拥有庞大的面积)。一颗质子从九维降到二维,其面积足以包覆整

破碎迷幻的天才之作:读胡安·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

  提起外国文学,国内读者比较熟悉的主要是英法德美俄这些大国,还有邻近的日本。其它国家也不乏璀璨名著,只是很少受人关注。比如这本《佩德罗·巴拉莫》是墨西哥最著名的现代小说,可在国内恐怕没几个人听说过。我对墨西哥文化了解极少,要不是听说博尔赫斯和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此书极度推崇,大概率也会错过这本书。 在《私人藏书:序言集》里,博尔赫斯称「《佩德罗·巴拉莫》是西班牙语各国文学中最优秀的小说之一,也是所有文学中最优秀的小说之一。」而马尔克斯更夸张,在《对胡安·鲁尔福的简短追忆》中他写道:「我能够背诵全书,且能倒背,不出大错。并且我还能说出每个故事在我读的那本书的哪一页上,没有一个人物的任何特点我不熟悉。」所以我是抱着非常高的期待来读这本书的。读完确实感觉不同凡响,堪称天才之作。 《佩德罗·巴拉莫》非常短,还不到十万字,份量却特别足,第一次读根本消化不过来。我想很多读者读完这本书后的第一反应就是从头再读一遍。 这本小说的故事情节很普通,主要讲一个名叫佩德罗·巴拉莫的地主,欺男霸女无恶不作,搞得民不聊生,村民死的死逃的逃,最后整个村庄衰败成一座死城。只要了解过一点儿拉美历史或小说,对这类暴权故事不会感到陌生。《佩德罗·巴拉莫》的出色之处不在于故事情节,而在于极具开创性的写作手法。 一般来说,一部小说会有统一的叙事视角,比如第一人称、第三人称,随之会有一个或数个推进叙事的线索人物。虽然倒叙、插叙的手法很常见,但绝大多数小说还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来叙述的。而这本书将叙事视角、人物、时间、空间完全打乱了,感觉像是电影中的蒙太奇。 在小说一开始,「我」接受母亲的临终嘱托,回到家乡科马拉去寻找自己未曾谋面的父亲佩德罗·巴拉莫。可是读着读着,内容突然跳到一个男孩子身上,他正在想念着一个叫苏萨娜的女孩。再读几页我们会发现,这个男孩就是童年时代的佩德罗·巴拉莫。接下来笔锋一转,重新回到「我」这边,「我」在和借宿人家的房东爱杜薇海斯太太聊天,她滔滔不绝、颠三倒四地讲述着陈年往事,小说内容又变成了由她来叙述。整本书都是这样写成的,每隔几页就变成了一段貌似毫不相干的内容,仔细琢磨一下又相互关联。而且这本书不分章节,也不标注叙事者是谁,读的时候一定要全神贯注,否则一不小心就搞糊涂了。随着对人物和事件的熟悉,越读到后面故事会越清晰,慢慢理清人物关系和时空顺序,但是第一次读难免会错过或是混淆一些细节,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