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译名挑个刺:标题中的「浪漫小说」,更常用的说法是「言情小说」。这本书发表于八十年代,是最早研究言情小说的学术专著之一。我对言情小说没什么兴趣,压根没读过几本。但我知道言情小说是商业上最成功的小说类型,市场规模高达数十亿美元。作为一个喜欢阅读与写作的人,我觉得自己应该了解一些关于言情小说的基本常识。
这是一本学术味很强的书,读起来不是太轻松。比方说,书中动不动就出现这样的句子:「假若这个文类至关重要的生成母体就是读者对于它的理解,那么,我将试图确定,同样的叙事功能序列是否适用于这些文本中的每一部。」「经由与被视为『他者』的人建立关系而获得的独立自主和差异感,以及通过与一个和自我几难分辨的个体的结合来实现界限的消解和个体意识的消失。」有时会觉得文字绕来绕去,把很简单的事情说得很高深很麻烦。不过书中举了大量实例,只要耐心一点,不难明白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跨过表面的阅读门槛后,会发现学术著作的好处:干货多,逻辑性强,有创见。
由于原著出版时间太早,有些内容难免过时了,作者本人也在引言中对此表示遗憾。流行小说更新换代很快,这本书中讨论的历史言情小说(Bodice ripper,直译是「紧身胸衣撕裂者」,这个名字非常生动,不难想像书中都是些什么内容),在七十年代红极一时,不过从八十年代初就开始退流行了。一个当代的言情小说读者,恐怕根本没读过这本书里提到的那些老古董。尽管如此,人性是永恒不变的,书中对言情小说读者的分析依然具有价值。
全书分为六章。第一章没有直接谈言情小说,而是探讨美国书籍出版发行的变革历程。这一角度很巧妙,作者确实独有见地。书籍拥有文化与商品的双重属性。在出版业发展初期,无疑更重视文化,只服务于少数文人雅士。随着普通民众识字率上升,印刷技术、销售渠道的发展,书商可以将海量廉价书籍卖给消费者,成了一门有利可图的生意。商业的本质是牟利,资本家并不在乎书籍的质量,重点是能赚多少钱,卖一本书和卖一罐豆子、一块肥皂没有区别。然而每一本书都是独特的,如何才能像豆子、肥皂一样保持稳定持久的销量呢?答案就是类型小说,打造内容、风格统一的品牌丛书,培养出固定的读者群,侦探小说、科幻小说、西部小说就是这样诞生的。
书中提到:「海西(禾林出版社的推销员)无视出版业的传统智慧,于1971年开始着手证明,完全可以像销售其他任何一种商品那样销售书籍。他指出,在策划促销宣传活动时,产品本身的品质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具备找到受众或消费群体的能力,并发现一条可接近受众的道路,最后通过一个刻意塑造的形象,将诸如肥皂、面巾纸或浪漫小说这类通用产品和公司名称之间的关联深刻于消费者的脑海之中。」
比起其它类型,言情小说的优势在于目标读者明确并且广泛,所有女性都是潜在读者。只要把言情小说放在杂货店、药店这些妇女常去的地方,就能接触到大量消费者。而且女性阅读量超过男性,购书欲望更强。
当书籍成为商品,重点就是迎合消费者的需求。所以言情小说出版商非常重视市场调研,力图发现言情读者的阅读动机、对人物和情节的偏好。在本书的第二章里,作者采用了类似的手法。她并没有对言情小说的文本进行分析,而是通过问卷、座谈与读者交流,分析这些读者为什么喜欢言情小说。这一读者群体在书中被称为「史密斯顿(匿名社区)的女性」,虽然总数不多,但具有一定代表性。这种人类学的研究方法是本书的主要特色。
在第二章介绍完调查对象和调查方法后,接下来的第三章分析了史密斯顿女性为什么阅读言情小说,这一章是全书的重点。作者运用了不少女权主义、精神分析的理论,在我看来稍微有点小题大作。简单通俗地说,这些家庭主妇阅读言情小说是为了消遣,逃避现实。家庭主妇生活辛苦又单调重复,每天都是照顾丈夫和孩子,做饭、收拾屋子、洗洗涮涮。人不是机器,长此以往必然难以忍受,需要娱乐来填补空虚。比起喝酒、看电视,读言情小说是一种无害的消遣方式。言情小说提供了浪漫爱情幻想,是虚幻的精神麻醉,满足了家庭主妇们的情感需要。史密斯顿女性喜欢强调言情小说的教化作用,她们认为通过阅读言情小说学习到了历史、地理知识。依我看这不过是一种自我辩解的说辞罢了,与「看美剧是为了学英语」「玩狼人杀是为了锻炼思维能力」大同小异。因为言情小说名声不佳,容易被人看不起,所以她们才要为自己辩护。
第四章和第五章分别探讨了史密斯顿女性心目中「理想的」言情小说和「失败的」言情小说,并在第六章里进行了更深入的总结。这里所谓的理想与失败只是史密斯顿女性的主观看法,只代表了七八十年代一小群读者的口味,有些「失败的」言情小说反而更畅销。这几章内容很多,我注意到的几个要点是:
一,这些史密斯顿女性读言情小说完全是为了满足幻想,不在乎文学质量好坏。书中指出:「当代浪漫小说最引人注目的语言特征或许就是,它从始至终所使用的句法规则都极其简单,但仍足以让它自我标榜为『文学』」「显而易见的冗余和文本间的重复是浪漫小说的典型特征。」这些书几乎是故意写得如此拖沓:「通过反复使用相同且数量有限的词汇,浪漫小说的通俗易懂和直观化得到了进一步的保证……即便是最懒怠、最没有想象力的读者也能了解故事的发展,掌握它的含义。」与此相对比,她们会觉得简·奥斯丁的书太难读了:「好几位女性都承认,虽然她们喜欢她笔下的女主人公,而且也觉得她的故事很吸引人,但只有当她们不累、独自一人或愿意花时间琢磨她的语言结构时,她们才会去读她的作品。乔伊惋惜地说道:『她的句子太让人费解了,我真的得努力地细加思索,然后才能明白她的意思。我没法一边读她的书,一边做别的事。那可是很不容易的事。』」
二,由于史密斯顿女性读言情小说的真正目的是满足幻想,所以会执着于固定的套路。她们不在乎故事情节千篇一律、换汤不换药,反而从固定的套路中感受到一种安心舒适感。她们心中理想的言情小说要符合以下标准:以女主角的视角叙述故事,从而保证代入感;讲述一个女主角和一个男主角之间「一夫一妻」式的爱情故事;大团圆结局;等等。不符合这些标准的书她们就不喜欢。比方说她们不喜欢《荆棘鸟》,认为它太「沉郁」了,小说中「太多艰难困苦的描述了」。不管什么书,只要结局不圆满,不能帮她们逃避现实,她们就会敬而远之。她们所谓的「失败的」言情小说都是破坏了幻想。
三,言情小说几乎是软色情读物,可以从中看出女性的性心理。比起纯粹的肉欲,女性更在乎情感呵护。言情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全都英俊潇洒、高大威猛、有权有势,这自然不用多说;与此同时,男主人公的必需品质是能体贴呵护女主角,关注她的一举一动和细微的情绪变化。言情小说里还经常上演强暴戏码,甚至发生在男女主人公之间,乍一看令人匪夷所思,搞不懂为什么面向女性读者的书会有这样侮辱女性的情节。实际上女性的强暴幻想并不稀奇,有很多相关的心理学分析,这里就不细说了。史密斯顿女性能看出哪些言情小说是男作家写的(即使作家用了女性笔名),不得不承认男女有别。
《阅读浪漫小说》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让我学到不少。熟悉言情小说的读者读了这本书,肯定会有更多感触,比如书中对言情小说叙事结构的分析。书中的研究手法差不多可以原封不动挪用到网络小说上,写出来也会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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